(壹)緊固件企業的布局及廠址的確定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符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緊固件產業和裝備制造業發展規劃。
(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的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和水源地及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壹類區)的緊固件企業不予認定;在二類區和三類區(壹類區以外的其他地區),新(擴)建緊固件企業和原有緊固件企業的各類汙染物(大氣、水、噪聲、固體廢棄物)排放標準與處置措施均應符合國家和當地環保標準的規定。
(三)新(擴)建緊固件企業應通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及“職業健康安全預評估”,並通過項目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安全防護設施“三同時”驗收。
二、生產工藝及裝備
(壹)企業應根據生產緊固件產品的品種、性能等級、材質、規格、批量和表面處理要求,合理選擇低汙染、低排放、低能耗、經濟高效的工藝。不得采用落後工藝。
(二)企業應配備與生產能力相匹配的高效成型設備,自動螺紋加工設備, 帶氣體保護的熱處理設備,並配有相應有效的通風除塵,隔音降噪設備和系統。
(三)材料改制和表面處理等工藝可以外協,應有長期固定的供貨合同,明確質量責任,有可靠的質量保證措施。從事這些工藝加工的企業應具有汙染物處理措施。
(四)企業應配置必要的化學成分分析、金相、機械性能、扭矩檢測、探傷等測試裝備,並處於正常工作狀態,應按有關規定定期進行計量檢定或校準。
(五)企業或所在產業集群、工業園區應具備與其產能和質量保證相匹配的試驗室和必要的檢測設備,使用非本企業控制檢測能力的應有長期合作合同並提供實施質量檢測控制的證據。
三、管理體系和產品質量
(壹)緊固件企業應按照GB/T19001-2008標準(為汽車產品服務的按照ISO/TS16949、QS9000或VDA6.1標準)建立質量管理體系並通過認證,該體系應同時滿足GB/T 90.3的要求。企業應設有獨立質量管理部門,配有專職質量檢測人員,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
(二)企業批量生產供貨的內銷緊固件產品必須符合現行有效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通過備案的企業標準。建有產品生產檢驗檔案及質量溯源體系。
(三)產品質量應由通過“工業產品質量控制和技術評價實驗室”核定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檢驗報告或二年內三家以上主要客戶提供的使用報告。檢驗報告內容至少應包括機械性能、材料化學成分、表面質量等。客戶使用報告應有對產品質量狀況的詳細論述和評價,並附有檢驗檢測報告或數據。適用的檢測項目和標準由受理機構提出,報工業和信息化部批準後另行公布,並根據需要進行變更。
四、環境保護
企業應重視環保工作,積極開展清潔生產,對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噪聲、粉塵、煙塵、廢氣、廢水、廢油及廢棄物等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應達到所在地排放標準要。鼓勵企業依據GB/T24001-2004和GB/T28001-2011標準建立環境和職業安全管理體系。清潔化生產,提高企業環保管理水平。
五、人員素質
(壹)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理化檢驗及無損探傷等特殊崗位的人員應具有經相應的資質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二)企業應制定各類人員的任職條件和培訓計劃,定期進行管理、技術、技能、法律、法規等方面的培訓。
六、認定和監督管理
(壹)國務院工業主管部門按照本準入條件,組織對申請準入認定的緊固件企業進行審核,對符合準入條件的緊固件企業以公告的形式向社會發布,國家和地方各有關部門將給予相關政策支持。
(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主管部門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本準入條件的地方性“緊固件行業準入條件”;負責組織對本地申報準入認定的緊固件企業進行初審,並對已公告準入的緊固件企業進行監督檢查。
(三)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參照“緊固件行業準入條件”,對新(擴)建的緊固件企業進行項目備案、土地供應、信貸融資等管理工作。
(四)準入企業公告管理辦法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