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經濟社會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2、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新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項目;
3.制定全面的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推進社會事業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4、承擔新區重大項目和產業布局的規劃;
5、制定並組織實施新區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參與編制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規劃;
6.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推進新區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提供指導、服務和管理;
7、負責新增安全生產管理及相關突發公共事件* * *應急處置工作。
壹、經發局和發改局的區別:
1,兩個部門的職責範圍不壹樣。
經濟發展局主要負責經濟和經濟信息的相關研究和發布,為經濟發展提供準確的信息和發展建議。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NDRC)是綜合研究和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平衡總量和指導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宏觀調控部門。主要負責指導經濟的具體運行和重大項目的建設。
2.兩個部門的管理內容各有側重。
EDB主要關註信息的規劃和發展。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NDRC)關註經濟的實質性發展和具體實施,並承擔發展的重大任務。
3.這兩個部門的職能不同。
二、經濟發展局的主要工作:
1.負責制定園區經濟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
2、負責研究制定激勵措施,鼓勵區內企業做大、做強、做優,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考核和獎勵工作。
3.負責區內項目的相關服務工作及項目建設的推進,為區內項目辦理相關手續如指導、設立、開設代理機構等。
4、負責本地區企業的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工作。
5.組織區內企業增資擴股,投資技術改造。
6.負責上報本地區企業統計數據,指導企業財務統計工作。
7.負責本部門檔案材料的收集和整理,按時向辦公室移交檔案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三條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具有中國人民國籍;(二)年滿十八周歲;(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五)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六)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