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如果公司經營異常,這時候公司可以申請註銷嗎?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公司註銷是有法定情形的,公司經營異常並不屬於公司註銷的法定情形之壹,因此,公司經營異常是不能申請註銷的。
通常來說,公司在工商局系統中處於異常狀態時,須先向工商局申請解除非正常戶和證件失效戶,繳納罰款(比如沒有年檢),補報年度報告並對外公示,登記公司住址,轉成正常企業之後,公司才能繼續註銷的下步程序,完成納稅清算後辦理註銷手續。
按照《稅務登記管理辦法》規定,納稅人發生解散、破產、撤銷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終止納稅義務的,應當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註銷登記前,持有關證件和資料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註銷稅務登記。先註銷稅務登記:
(1)納稅人需提供的證件、資料:
①《稅務登記證》正、副本;
②清理、核銷發票,《發票領購簿》、發票專用章(無購票記錄的不需提供);
③《註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壹式3份,個體2份);
④國稅局註銷單復印件(***管戶提供,本項由各縣級局根據具體情況制定);
⑤主管部門或審批機關的批準文件;
⑥工商部門註銷決定(《營業執照》被吊銷者提供);
⑦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望以上內容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果還有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提醒其履行公示義務;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給予行政處罰;造成他人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壹)企業未按照本條例規定的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或者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的期限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
(二)企業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