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缺乏專門的海外投資風險評估機構以幫助海外投資企業分析和評估海外投資項目的可行性,企業本身受信息渠道、自身評價或判斷能力等方面因素的影響很難正確判斷某項目在國外是否具有發展前景。由於部分海外投資企業對投資項目的前期調查不充分、不科學,從而導致項目投資後經營虧損。 經營管理風險近年來,我國企業跨國經營雖然取得了壹些進展,但與發達國家相比仍很落後。據不完全統計,我國海外企業中盈利的占55%,其中多為非生產性企業;收支平衡的占28%;虧損的占17%,而且以生產性企業居多。我國企業缺少跨國經營管理的經驗,管理體制尚不適應國際化經營的需要,往往使得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遭遇意想不到的風險,這在國有企業中更為明顯。 從管理體制上看,壹些境外國有企業尚未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機制,所有者代表監管不到位,存在嚴重的“內部人控制”現象。在實施跨國經營決策時,缺乏風險意識和風險制約機制,在投資項目、環境分析、地點選擇、合作夥伴選擇、經營策略的制定與執行等方面,都缺乏足夠的科學論證,因而往往造成重大決策失誤,導致國有資產受到嚴重侵蝕。“中航油”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證。 從管理人才的培養來看,我國企業也缺乏壹整套適應國際市場競爭需要的人力資源管理機制。許多從事跨國經營的企業還沒有建立起現代化的人力資本觀念,對人才資源管理的認識仍舊停留在人事制度管理的層次上,導致外派人員專業能力和積極性都不高,遠遠不能適應當今國際市場競爭的需要。 分散化經營與惡性競爭風險我國設立的境外企業分散化經營現象嚴重,使得企業不但無法在資本、技術、市場、信息以及生產等方面實現資源***享與互補,甚至反而會引發越來越嚴重的內部過度競爭。這說明這些企業投資母體之間缺乏聯系和合作。 另壹方面,在當今經濟全球化趨勢下,跨國企業都以兼並或建立策略聯盟作為發展手段以實現規模效應,而我國企業顯然尚未跟上這種跨國經營的潮流。由於我國從事國際化經營的主體主要是國有企業,至今依然存在著條塊分割的管理體制,使得海外的國有企業分支公司即使在業務上有相似和交叉之處,也難以進行有效的合作和信息交流。 國有企業自身機制與國際上跨國公司的通行體制存在較大差距,限制、束縛了海外企業的經營活力和經營理念,使海外中資企業難以像跨國公司的子公司那樣以各種手段進行兼並和聯盟經營。在同壹項目的競爭中,我國企業間往往出現競相壓價、惡性競爭的局面,難以建立起戰略聯盟,這也從內部進壹步增大了企業跨國經營的風險。 在面對境外投資的風險時,企業與政府需要采取怎樣的措施呢? 壹、企業應采取的措施 1.對投資所在國政治、經濟形勢的正確評估。企業應在投資前對投資所在國的經濟發展狀況、政局穩定情況和對外國投資的優惠政策進行綜合評估。境外企業設立後,也應要求海外經理人員及時提供當地各種政策動向的情報,並由專門機構進行分析。評估工作專業性較強,如果企業實力有限,就要註意發揮咨詢公司等中介機構的作用。 2.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企業需要加強和完善公司治理機構,強化企業內部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積極培養人才,完善人才管理。發展國際化經營管理,不僅需要金融、法律、財務、技術、營銷等方面的專業人才,更需要有戰略思想和熟悉現代企業管理的經理人才。目前,我國比較缺乏熟悉國際規則和東道國市場法律的人才,可以通過招聘優秀的國際人才來彌補自身培養的不足。 3.充分發揮企業自身的比較優勢。積極發展企業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和產品,是我國企業國際化經營的重要策略。通過自主開發、合資開發、戰略聯盟等多種形式,大力推進科技創新,努力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實力雄厚的企業品牌形象。通過兼並、收購、戰略聯盟等多種方式,運用市場化和國際化手段,增強與外國跨國公司平等對話的實力。 4.實行海外企業本地化戰略。我國企業應加強對投資所在國的公關策略。在投資方式上盡量采用合資形式,以取得壹定的本國企業身份,可以使合資方分擔壹部分投資風險;對資源開發等敏感領域的投資,可根據所在國情況以債務形式出資,通過產品分成獲得收益,這樣可以避免直接取得控股權所帶來的國有化風險。如果投資主體具有品牌、技術、管理優勢,也可以采取特許經營的形式,做到既節約資金、避免直接投資風險,又占領了市場。在境外企業經營中采用本地化戰略,壹方面多雇傭當地員工,另壹方面盡量實現采購本地化。 5.合理安排投資結構。跨國公司可以通過調整經營政策和金融政策,把政治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調整的中心是把單獨壹家風險變為多個公司甚至把母國與東道國的利益聯系在壹起,可采取以下措施:跨國公司應設法在國際上尋找利益相關者,尤其是利用籌集資本的機會把風險分散在東道國或其他國家,以及國際金融機構或公司的持股者、客戶身上。壹旦東道國發生任何政治或經濟風險,公司並不會承擔過多的風險,而且還能受到國際性的保護。設法把東道國國內的子公司的原料、零部件等市場與其它國家市場連在壹起,還可以把研究與開發設備的特有技術和關鍵部分集中在母國,以便壹旦發生國家政治或經濟風險時,可以讓東道國也付出應有的代價。 6.進行周期性國際投資風險分析。對投資者來說,國際投資風險分析不只是投資前期的工作,它貫穿於整個投資期。對於勞動密集型企業來說,因大量雇傭當地勞動力,其政府沒收的風險可能較低,但還存在著其它風險,如資金籌集、企業擴大再生產等。投資企業的外部與內部環境不斷變化,國際投資風險也不斷變化,所以投資方應密切註意各種風險影響因素的變化情況,定期進行投資風險分析。 二、構建境外投資風險預警系統 從技術角度看,建立境外投資風險預警系統則是防範上述風險的具體方法,借助於該系統的有效運行,能夠加強境外投資風險的事前管理。眾所周知,風險預警系統是壹種前饋控制系統,它是使系統在動態環境中保持壹定穩定性或促使系統由壹種狀態向另壹種狀態轉換的活動。境外投資風險預警系統的運行應經過四個程序: (1)監測 大多數風險都是可以預測的,它有壹個從潛伏到爆發,從量變到質變的過程,風險預警的監測程序就是對風險表現和要素進行連續的追蹤,以便及時掌握風險走向的第壹手材料。需要指出的是,監測並不是對企業現象包羅萬象的檢測,它的目標應該非常明確,監測的終極對象就是風險;監測選用的程序和方法應當及時而靈敏地反映出風險的變化;監測獲得的信息並不是越多越好,因為監測信息越多,越易使主要問題不突出,並且信息越多越復雜,獲取信息的費用就越高.篩選和處理信息的費用也會越多,所以監測系統應該講究成本效益原則,以盡量小的支出獲取最有用的信息。 (2)識別 該程序可以幫助管理者對監測得到的信息進行鑒別、分類和初步分析,使其更有條理,更突出地反映出風險的變化。應指出的是,由於監測到的大量的基礎信息,既包含有用的真實信息,同時又不可避免地混雜著大量的誤導性的錯誤信息和失真信息。通過鑒別程序可以對信息進行檢查過濾,剔除其中的誤導性信息,找出能反映風險的有用的真實信息;此外,預警依賴於監測,監測離不開指標。建立識別系統的關鍵是確定預報警情的指標體系,以觀察境外投資是否存在風險的隱患。 (3)報警 在設計好預警系統警情指標後,該系統考慮的關鍵問題便是如何根據預警指標的變化,來預報警情、確定警度。該程序的基本任務:壹是分析警兆。企業在警情爆發之前,總有壹定的先兆,即警兆。風險預警系統就是要借助於財務指標的變化趨勢分析,結合壹定的經驗和方法,確定是否出現警兆,從而作出下壹步決策方案。二是預報警度。預報警度是預警的根本目的,根據警兆的變化狀況,聯系警情的警界區間,參照警度評價標準,並結合實際或未來情況來修正,從而預警實際警情的嚴重程度。三是尋找警源。警源是風險形成的原因,是產生風險警報的根源,是實施預控對策的前提。在進行預警源分析時,應註意根據預警對象的特點和變化規律,監測預警對象、確定警源。 (4)預控 風險預控程序是壹種有計劃、有步驟、有目標的行動,它有預知和計劃,有明確的行動目標和方向,它是預先制定好的各種風險的處理計劃和方案。比如,就境外投資管理協調機制而言,其風險預控方案應充分考慮:如何提高境外投資審批效率,有條件地放寬對境外投資的管制,為國內優勢企業“走出去” 投資創造便利條件;如何合理制定壹部調整對外投資基本關系的專門法律,內容包括從對外投資項目的審批,事後監管,到對外投資的促進、服務措施等,從而有效防範管理協調機制運行中的風險警報,提高政府對境外投資的宏觀管理水平。 三、政府應采取的措施 1.完善我國境外投資保險制度。現階段我國應建立起壹套完整的境外投資保險制度,它是有效保護我國境外投資的前提條件。我國境外投資保險制度的適用應以我國與東道國簽訂的雙邊投資保證協定為前提。目前我國已同20多個國家簽訂了雙邊投資保證協定,並且主要集中於發達國家,因此我國應加快與外國尤其是廣大發展中國家締結雙邊投資保證協定,依靠國內立法與國際雙邊和多邊協定的緊密配合來為我國境外投資提供擔保。 2.建立投資工業園。企業走出去,尤其是中小企業,很難獨自成功地避免政策風險。如果有國內好的中介服務機構或組織,可以在境外建立投資工業園,集投資咨詢、法律顧問等壹同到境外投資,如果出現政策風險,政府之間可以雙邊簽訂貿易、投資協議,以避免可能的政策風險,甚至可以避免匯率風險,國家計委、外經貿部、國家經貿委和外匯局可以協調,乃至成立壹個專門機構來做這方面工作。 3.建立境外投資咨詢機構以及政府與企業新的協調配合關系。企業在走出去的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是復雜多樣的,可能遭遇的風險類型和程度在不同的投資目的國也是不同的。有些國家的政治風險大,有些是經濟、金融風險大,有些是匯率、債務風險大。企業要想及時分辨境外投資有無政策風險,就需要大量資料和研究來做判斷。政府建立壹個風險評估和咨詢機構,將對企業境外投資給予幫助和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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