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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創板股票交易規則知識測評

壹、單筆申報不低於200股

不同於滬市主板市場,投資者通過限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10萬股。

投資者通過市價申報買賣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5萬股。

投資者參與盤後固定價格交易,通過提交收盤定價申報買賣科創板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且不超過100萬股。

申報買入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如201股、202股等。

申報賣出時,單筆申報數量應當不小於200股,超過200股的部分,可以以1股為單位遞增。余額不足200股時,應當壹次性申報賣出,如199股需壹次性申報賣出。

二、新增有效報價範圍要註意無效掛單

科創板股票連續競價階段,投資者的限價申報應符合有效申報價格範圍的要求。

具體來說,當投資者申報買入時,只要申報價格不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則申報有效;當投資者申報賣出時,只要申報價格不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則申報有效。

業內對這種限制有個形象的說法,叫做“價格籠子”,意思是通過這個方式,把短期價格波動框定在壹個籠子壹樣的範圍內。

設置“價格籠子”主要目的是防止出現錯單、惡意拉擡打壓股價等異常交易行為。

不過,投資者對於“價格籠子”要註意,因為在“價格籠子”範圍外的訂單進入交易系統後將會被拒單,也就是成為“廢單”。

三、市價申報有4種保護限價要註意

在快速漲跌的行情中,市價申報是快速追上行情的重要手段,不過科創板的市價申報也有壹些重要變化,首先就是新增了“本方最優價格申報、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兩種申報方式。

新增的兩種申報方式比較抽象,可以繼續通過中證君買賣的例子來解釋。

以本方最優價格申報為例,如果中證君買入股票,那麽我就是買方,提交本方最優價格買入申報之後,就會按照優先順序以買方最優價格進行成交,相當於買入時以“買壹”為限價;賣出時以“賣壹”為限價的申報方式。

相應的,以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相當於買入時,以“賣壹”為限價;賣出時以“買壹”為限價。

本方最優價格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本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對手方最優價格申報進入交易主機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無申報的,申報自動撤銷。

值得註意的是,科創板市價委托中還增加了“保護限價”,就是在連續競價階段的市價申報指令中,須包含投資者能夠接受的最高買價或最低賣價(以下簡稱保護限價)。

該機制使投資者買入申報的成交價格或轉限價的價格不會高於保護限價,賣出申報的成交價格或轉限價的價格也不會低於保護限價。

科創板四類市價申報指令中均包含保護限價。也就是投資者買入股票的時候,要填入買入價的上限和賣出價的下限。

四、盤後也能買股票

盤後固定價格交易,指在收盤集合競價結束後,上交所交易系統按照時間優先順序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撮合,並以當日收盤價成交的交易方式。

交易時間: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當日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股票不進行盤後固定價格交易。

申報時間:每個交易日9:30至11:30、13:00至15:30。

成交原則:盤後固定價格交易階段,上交所以收盤價為成交價、按照時間優先原則對收盤定價申報進行逐筆連續撮合。

申報價格:收盤定價申報為限價申報。若收盤價高於收盤定價買入申報指令的限價,則該筆買入申報無效;若收盤價低於收盤定價賣出申報指令的限價,則該筆賣出申報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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