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2、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
1、給公司取名,並準備5到8個公司名稱,到工商局領取《公司預先核名申請表》,填寫後並提交至當地的工商局,等待審查,壹般在3到5天內,就能得到審查的結果通知書;
2、確定公司經營範圍,並準備資料開始工商登記流程,進行公司信息主體備案;
3、到銀行開公司戶口,同時到稅務局辦理國稅和地稅的登記和備案等;
4、領取營業執照、組織代碼機構證書以及稅務登記證書等幾樣;
5、雕刻章印,包括公司公章、財務章、法人章等,整個公司註冊完成;
前面冠以"科技"是體現其企業的業務與科技有關而已。有限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簡稱。指股東以出資額為限承擔公司的債務;股份有限公司是指註冊資本在1000萬以上,並且劃分為等額股份的有限公司,簡稱股份公司。也可以把他理解成有限公司的高級形式。有限公司不能上市集資。但並非所有的股份有限公司都可以上市集資.股份有限公司要想上市的話,必須符合相關的上市要求,可以這麽說,能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是股份公司中的佼佼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九條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有限責任公司的條件。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公司變更前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承繼。
第十條 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住所。
第十壹條 設立公司必須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