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必須根據以下法律規定進行登記:
(1)第十三條下列企業可以申請在其企業名稱中使用“中國”、“中國”或者“國際”字樣:
(1)國家公司;
(二)國務院或其授權機關批準的大型進出口企業;
(三)國務院或其授權機關批準的大型企業集團;
(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規定的其他企業。
(二)《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實施辦法》第五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企業名稱登記實行分級管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主管全國企業名稱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核準下列企業名稱:
(a)帶有“中國”、“中國”、“國家”、“國內”和“國際”字樣;
(二)名稱中間使用“中國”、“中國”、“全國”、“全國”等字樣;
(3)不包括行政區劃。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核準前款規定以外的下列企業名稱:
(壹)與行政區劃同級;
(二)符合第十二條規定的,包括同級行政區劃。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外商投資企業核準登記權,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據本辦法核準外商投資企業名稱。
3.必須向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同意後才能註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