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為規範礦業權評估項目工作底稿的編制和管理,明確礦業權評估的專業責任,維護社會公眾利益和礦業權評估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礦業權評估基本技術規範,制定本規範。
1.2本規範所稱礦業權評估項目工作底稿,是註冊礦業權評估師在礦業權評估過程中形成的,反映評估程序履行情況,支持評估結論的相關依據、記錄和資料。
1.3實施礦業權評估業務應遵守本規範。從事與礦業權評估相關的其他業務,可參照本規範執行。
2分類
礦業權評估項目工作底稿通常分為管理工作底稿和操作工作底稿。
管理工作底稿是指為承擔、策劃、控制和管理礦業權評估項目而形成的行為基礎、工作記錄及其他相關材料。
操作性工作底稿是指在價值估算的基礎上收集的反映盡職調查、評估參數確定等評估過程的工作記錄、取得的產權證明、定價依據等相關資料。
3基本要求
3.1註冊礦業權評估師在實施礦業權評估業務時,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和礦業權評估準則的相關規範,編制和管理礦業權評估項目工作底稿。
3.2礦業權評估項目工作底稿應內容真實、要素齊全、格式規範、標識壹致、記錄清晰完整。
3.3礦業權評估項目工作底稿的介質形式可以是紙質、電子或其他形式。工作底稿的媒體形式可根據評價業務的具體情況合理選擇。采用什麽樣的媒體形式,必須滿足備案和查閱的需要。
3.4註冊礦業權評估師可根據評估業務的具體情況,在反映評估程序和支持評估結論的前提下,合理確定礦業權評估項目工作底稿的復雜程度。
3.5評估業務完成後,註冊礦業權評估師應及時整理礦業權評估項目工作底稿並歸檔。礦業權評估項目工作底稿的使用和管理應符合《礦業權評估技術基本準則》和《礦業權評估項目檔案管理規範》的相關規範。
3.6礦業權評估項目工作底稿中,委托方、礦業權人(或礦業權申請人)及其他相關單位提供的資料或文件應加蓋公章確認。
3.7工作底稿應反映礦業權評估機構的內部審核過程記錄。審核工作底稿時,審核員應以書面形式表達審核意見並簽字。
3.8註冊礦業權評估師應根據礦業權評估的業務特點和工作底稿類別,編制礦業權評估項目工作底稿目錄。
4.礦業權評估項目工作底稿內容
4.1管理工作底稿通常包括:
(1)評估業務約定書(評估合同書);
(2)評估工作計劃;
(3)評估業務執行過程中重大問題的處理記錄;
(4)評估報告的審核記錄;
(五)評估業務涉及的其他事項的記錄。
4.2操作工作底稿通常包括:
(1)盡職調查記錄;
(二)采礦權文件;
(3)地質勘探文件和礦產資源儲量報告(含圖件);
(4)礦井設計文件;
(5)企業財務報告和生產經營相關資料;
(六)確定評價參數的相關政策文件;
(7)礦產品市場相關信息;
(8)評價參數確定過程記錄;
(9)評估收集的其他相關信息。
5補充條款
5.1中國礦業權評估師協會根據本規範推薦礦業權評估項目工作底稿格式及標識。
5.2本規範由中國礦業權評估師協會負責解釋。
5.3本規範自2011 1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