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委托書
委托人:XXX(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全稱)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XXX地 址:XXX受委托人:Xxx (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全稱) 法定代表人:XXX 職務:XXX地 址:XXX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四條規定,我廳(局)委托經編制部門 xx(批準文件名及文號)批準設立的xxx (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全稱)以我廳(局) 名義,並在屬於我廳(局)勞動保障監察管轄範圍內,行使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權。 本委托書有效期自 xx年 xx月 xx日起至xx 年xx 月xx 日止。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xx 受委托人負責人:xx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印章) (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印章) xx年xx 月 xx日 xx年xx 月xx 日 註:本委托書壹式兩份,壹份留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壹份交勞動保障監察機構留存。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文書使用填寫說明及有關要求
為規範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文書的制作和使用,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和《關於實施〈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若幹規定》要求,現將我區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文書使用填寫說明及有關要求規定如下: 壹、 文書名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名稱均采用“勞動保障監 察”。用人單位名稱應寫全稱並以工商營業執照登記名稱為準。 二、 文書編號。統壹為“人社監字〔 〕第 號”,方括號 內為年份並使用公元全稱,去掉“年”字,例如“2008”不得寫成“08”;年份和序號壹律使用阿拉伯數字,序號按001三位始向下順延。需手工編號的各項法律文書,可由總隊、支隊或各區(縣)大隊自行編制。 三、 單位性質。法律文書中的“單位性質”是指:國有企業; 集體企業;機關事業;股份制;私營企業;個體;外商投資;有限責任;社團;其他企業。 四、 引用條款。文書引用《中華人民***和國勞動法》、《中華 人民***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或者規章時,應當直接標明具體的條款,並引用原文。 五、 文書填寫及發送。法律文書的填寫應當用鋼筆或中性筆, 不能使用鉛筆或圓珠筆。對外發出的各項法律文書均需有兩名(含兩名)以上勞動保障監察員的簽名。 六、 送達事項。需要用人單位簽收的法律文書,如用人單位 拒不簽收,均按照民事訴訟法的送達方式進行送達。法律文書收件人應是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委托人。 七、 文書規範及管理。 1.文書尺寸。統壹使用A4幅面紙張(210mm×297mm)印制(特殊要求的除外)。2.文書頁數在2頁或者2頁以上的,需在頁碼處標註“***x頁第x頁”。3.取消壹式兩欄或多欄文書,統壹采用壹式多份文書。 4.勞動保障監察案卷歸檔卷宗統壹使用牛皮紙裝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