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傳貫徹黨和政府有關勞動和社會保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2 .綜合協調和管理轄區內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
3.掌握轄區內下崗職工和就業困難人員的情況;
4.因地制宜推進多種形式的就業實體和社區非正規勞動組織發展;
5.建立和完善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
6.協助轄區內勞動力預警預報系統;
7.建立退休人員基本信息數據庫,定期上報統計報表等相關信息;
8 .負責轄區內社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站的管理。
勞動保障事務所的服務範圍:
1.勞動合同管理:負責監督和指導企業與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履行、變更、解除或終止;
2.社會保險登記:負責企業和個人的社會保險登記,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
3.就業服務: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就業政策咨詢等服務,幫助求職者找到合適的工作;
4.勞動爭議調解:受理勞動爭議案件,進行調解,解決勞資糾紛;
5.勞動監察:監督檢查企業是否遵守勞動法律法規,包括工資支付、工時制度、勞動安全衛生等。
6、職業能力鑒定:組織實施職業技能鑒定,為勞動者提供職業資格證書;
7.勞動統計報表:負責收集、整理和上報與勞動就業有關的統計數據和報表。
綜上所述,勞動保障所的職責主要包括宣傳貫徹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協調管理本地區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掌握和幫助就業困難的下崗失業人員,促進多種形式的就業,建立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協助實施勞動預警制度,建立退休人員信息庫,管理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
法律依據: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文章
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全國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支持和協助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