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可以去勞動局查勞動合同嗎?
要查看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是否備案,可以帶著身份證和勞動合同去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常情況下,勞動合同備案,勞動合同首頁會加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勞動合同備案章。
《勞動合同法》沒有規定勞動合同必須備案。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壹致,並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勞動合同法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壹致,並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分別持有。
二、勞動合同的主體
勞動合同的主體是勞動法律關系的當事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的主體不同於其他合同關系:壹是勞動合同的主體由法律規定,沒有合法資格的公民和沒有就業權的組織不能簽訂勞動合同;二是勞動合同簽訂後,其主體具有行政隸屬關系,勞動者必須依法服從用人單位的行政管理。
工人
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按照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的改革要求,包括新招收的勞動者、原固定工和具有原固定身份的特殊人員。所謂具有原固定身份的特殊人員,是指根據《勞動部關於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的通知》和《關於實施勞動法若幹問題的意見》的規定,下列人員:
1存在勞動關系,未履行勞動義務的特殊人員。比如用人單位“富余、放長假”的員工,被其他單位長期借用的員工,帶薪上學的員工,長期請病假的員工,停薪留職的員工,送到合資、參股單位的員工;
2企事業單位、工會等的秘書、廠長或經理。
雇主
需要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包括:我國境內的企業法人、個人和合夥非法人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殊類型的經濟組織,如租賃(生產)、承包(生產)企業等。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勞動者如果要查詢自己的勞動合同檔案,壹定要去當地社保局查詢,還要帶上相關材料和證明,讓相關部門受理,幫助查詢自己的信息。所以,他們必須按部就班地按照程序來,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