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西藏的環境保護和城市可持續發展,闡述了西藏生態環境保護的現狀和城市發展的負面影響,探討了西藏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性和評價標準,並從政策體系、城市規劃、城市發展模式和發掘民族文化四個方面提出了實現西藏自然生態環境與城市經濟協調發展的相關對策。
關鍵詞:西藏生態保護型城市可持續發展
壹、西藏生態保護和城市發展概況
1.該地區地理環境現狀及生態保護存在的問題
西藏自治區位於中國西南的青藏高原上,幅員遼闊(面積122.84萬km2,約占中國陸地面積的1/8,僅次於新疆,居全國第二)。人口242.7萬,以藏族為主(95%以上)。全區轄7個府(市)、73個縣(市、區)。【3】西藏高原風景優美,藍天碧水,空氣清新,藏族文化悠久燦爛,民族風情濃郁,藏傳佛教神秘莫測,自然人文景觀獨特。這片神秘的土地上有豐富的生物多樣性資源、草原資源、礦產資源、水資源、太陽能資源。西藏主要城鎮環境空氣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汙染物含量很低,主要河流水質能夠達標。到目前為止,還沒有出現酸雨和放射性汙染。這些獨特的人文和地理環境,為西藏實施西部大開發,加快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提供了良好的技術和條件。西藏成了人們向往的聖地。然而,正是由於西藏獨特的地理環境,該地區86.1%的土地位於海拔4000m以上。由於嚴寒和自然條件惡劣,生態環境十分脆弱,壹旦被破壞就很難恢復。
西藏自治區生態環境的脆弱性使其成為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關鍵。西藏解放後,由於最初人口少,城市化和工業化水平低,加上國家的各種保護措施,青藏高原的生態環境壹直保持良好狀態。但近年來,隨著西藏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化水平不斷提高。目前,西藏生態環境保護總體質量不高,有退化趨勢。通過研究分析,西藏當前生態環境保護面臨的主要問題是: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與有限的生態環境承載力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生態環境惡化、投入嚴重不足、環保意識淡薄等造成的整體與局部、眼前與長遠利益的矛盾日益激化;政府對生態環境保護和監管的要求越來越高,與西藏實際監管能力嚴重滯後之間的矛盾日益明顯。因此,只有有效地解決這些矛盾和問題,保護和建設好生態環境,才能保證西藏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西部大開發戰略才能順利實施。
2.西藏城市發展現狀及其對環境的負面影響。
城市是社會發展到壹定階段的產物。西藏的城鎮歷史悠久。拉薩、日喀則、昌都、江孜等城鎮都是歷史古城,曾經顯赫壹時。但是,西藏的封建農奴制長期以來嚴重阻礙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過去的城鎮沒有基本的城市設施,生產力低,人口少,對環境影響小。在西藏,現代意義上的城鎮是在和平解放後才發展起來的。特別是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以來,黨中央先後召開了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研究制定了壹系列特殊政策和有效措施,西藏各項事業進入了快速發展時期。80年代,中央政府和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先後投資數億元,大部分用於城市住房改造、城市擴建、市政建設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從65438年到0984年,中央政府決定由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山東、四川、福建、廣東等9個省市援建43個項目,總投資4.8億元,總建築面積23.6萬平方米。賓館、招待所和文化、教育、衛生、通訊、交通、生活等現代化建築如雨後春筍般湧現。65438年至0994年,中央召開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決定由中央和有關省市幫助西藏建設62個項目,總投資23.8億元。[1]目前,項目大部分已經完成並投入使用。2003年召開的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描繪了西藏未來經濟發展的宏偉藍圖,西藏城鎮的發展必將進入歷史上最好的時期。
隨著西藏經濟的發展,城市現代化水平有所提高。2007年青藏鐵路將建成通車,西藏總人口將達到250萬至280萬(含流動人口)。雖然西藏地域遼闊,資源豐富,但是西藏的自然高原條件惡劣,人類的生存空間有限。可利用耕地僅占全區總面積的0.2%-0.3%,人均耕地面積在減少。人口的增加必然導致西藏生態的人為脆弱。例如,西藏自治區首府拉薩作為自治區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從不足20萬人增加到47.45萬人,城市人口達到22.39萬人(4719%),達到了壹定的城市化水平。[2]由於目前拉薩沒有現代化的垃圾處理場和汙水處理中心,人口的增加隨之而來的是“白色”汙染物的增加和汙水的橫流。人類為了生存,非法破壞自然資源,比如不合理的砍伐森林,非法獵殺野生動物,濫采濫挖天然礦藏。如何在有限的生存空間內實現城市經濟的快速、穩定、可持續發展,保護自然生態環境,走可持續發展之路,是我們當前面臨的嚴峻課題。
二、實現西藏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內涵
1.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和必要性
“可持續發展”是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在1987年提出的,現在已經成為人類追求的發展理念和模式。城市可持續發展是壹種先進的城市發展理念,強調城市在成長的同時更加註重城市質量的提升,包括城市生態結構質量、環境質量、建築美學質量和精神文化氛圍,以實現城市社會經濟和生態環境的均衡發展。西藏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應該站在區域經濟整體發展的高度,立足於城市發展的現狀,著眼於城市發展的未來,而不能以犧牲今天的經濟發展為代價,建立在明天的環境質量惡化和子孫後代生活水平降低的基礎上。
現代城鎮是壹個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心。西藏面臨著進壹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發展社會經濟,縮小與內地差距,迎接新壹輪西部大開發的歷史任務。因此,要特別重視中心城鎮的發展,使其具有經濟文化輻射中心的地位,從而有效地促進整個地區的社會發展和進步。這個城市的中心地位決定了必須實現西藏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其次,實現西藏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是該地區生態環境保護的需要。可持續發展強調保護生態環境,城市建設的最終目標是通過城市規劃設計使自然、城市經濟和人類社會和諧發展。可持續發展要求保護生態環境,這也將促進城市社會的持續健康運行。
第三,實現西藏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是西藏產業多元化發展的客觀要求。嚴格來說,西藏的經濟是典型的單壹結構,以農牧業為經濟發展的主體,缺乏真正的多元產業和專業化、集約化的社會經濟運行。因此制約了整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速度。區域內城市的發展會產生復雜的分工和交換關系,從而帶動經濟。
作用是巨大的,工業和社會服務業的發展繁榮需要城市的拉動。根據實際情況,西藏必須重視中心鎮的發展,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發展新型工業化和服務業。
最後,實現西藏城市的可持續發展是西藏進壹步對外開放的需要。西藏早期的發展經驗告訴我們,西藏必須客觀上打破地理界限,使各種生產要素在資源配置中自由合理流動,積極接受周邊地區有益的經濟輻射。根據目前的發展形勢,西藏只有進壹步對外開放,才能促進本地區資源的有效開發和利用。西藏城市只有開放,才能促進資本、技術、人才等生產資料的流動和合理配置,城市中的企業才能建立復雜多樣的分工合作關系。隨著西藏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城市發展的進壹步完善,西藏城市的開放程度有了很大提高,但與國內發達地區城市相比仍有壹定距離。
2.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措施
城市生態經濟效益是衡量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指標。它是社會經濟協調發展規律的要求,是人口、資源、環境同步均衡發展的結果。城市生態經濟效益是指城市經濟效益和城市生態效益的統壹。人們在社會勞動過程中不僅會產生有益的經濟成果,也會給人們的生活和生產環境帶來壹些負面影響,產生生態效應。這兩個效益是在勞動過程中同時產生的,是辯證統壹的。只有把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放在同壹認識層面,重新優化組合各種資源,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生產資源的有效利用率,才能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
人口、資源、環境是城市生態經濟效益的體現。城市可持續發展要求適度的人口增長、合理利用資源和積極保護環境。如果這三件事情中的任何壹件處理不好,或者不能協調,就無法實現城市的可持續協調發展。
三。實現西藏生態保護和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1.加強生態保護宣傳,提高全區可持續發展意識。
西藏是中國西部的壹片“凈土”,由於特殊的高原氣候環境,生態環境十分脆弱。生態保護是壹項公益事業,需要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的領導和支持。為進壹步加強生態保護,各級政府應將環境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明確相關部門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責任和義務,制定有效的環境保護優惠政策。由於歷史原因和發展水平,西藏大部分地區農村幹部群眾文化水平較低,加上文化交流少,信息閉塞,對科技和新事物接受能力差,對生態環境保護的目的和意義宣傳不夠,使人們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產生誤解,甚至把環境保護與資源開發對立起來。因此,政府應該采取措施提高人民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喚起更多的幹部和群眾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註,讓群眾充分認識到保護環境就是保護他們的美麗家園。生態環境的質量直接關系到人民生產效率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時,動員壹切有利的社會條件、主管部門、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參與生態保護事業,維護西藏生態環境的良性發展,實現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
2.提高城市規劃決策質量,樹立科學的城市發展觀。
在中央關心西藏、全國各地支援西藏的大好形勢下,西藏城市發展初具規模,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完善,壹座座富有現代氣息的新城拔地而起,城市面貌煥然壹新。但也要看到,隨著城鎮的發展,出現了局部的“高原反應”現象,出現了壹系列城市問題。東部城市的發展模式適合西藏嗎?如何解決這些前所未有的城市問題?中國東部正面臨著日益嚴峻的環境、資源和發展挑戰。經濟的快速發展帶來了豐碩的成果,同時也伴隨著環境惡化、生態破壞和資源匱乏。許多大中城市和城鎮面臨著空氣、水、垃圾和噪音汙染等問題,以及土地質量下降和自然資源退化的現實。隨著2007年青藏鐵路的開通,必將掀起西藏新壹輪的城市經濟發展。面對現實,我們必須提高西藏城市規劃的質量,盡快樹立科學的城市發展觀。因此,要解決西藏城市不可持續發展的問題,必須從“決策”的源頭上控制汙染,減少環境破壞。關鍵在於與城市發展相關的制度安排和決策是否具有可持續性。決策失誤導致重大環境汙染造成生態破壞的教訓很多,比如“三江平原農業開發”造成大面積濕地破壞。片面實行“以糧為綱”的政策,導致毀林及由此產生的水土流失和洪澇災害;80年代制定的扶持鄉鎮企業政策。包括壹些地區“十五”企業造成的嚴重環境汙染。[6]東部城市發展的經驗教訓表明,政策、規劃和計劃的影響是宏觀的、累積的和長期潛在的。如果在決策前期不註重決策的科學性和質量,後果往往難以彌補。只有在政策或規劃層面進行環境影響評估,才能為實現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因此,在城市發展過程中,可持續性原則應該是政策的核心和主體。
3.因地制宜走生態城市可持續發展之路。
現代城市不僅需要完善的城市功能,更需要更好的生活空間和更廣闊的發展空間。然而,隨著我國東部地區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的壓力日益增大,導致城市發展、城市經濟發展和城市環境惡化中城市人口與城市有限土地之間的矛盾和問題日益突出,影響了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近年來,國內外提出了壹種新的城市發展模式——生態城市。生態城市是人與自然高度和諧的城市發展模式,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必然選擇。
生態城市規劃側重於“以生態為導向”的整體規劃,其實質是從生態思想的角度,將人與自然作為壹個整體進行系統規劃,使城市朝著更加有序、穩定的方向發展。[4]西藏具有獨特的生態和自然條件,該地區的城市發展正處於起步或加速階段。可以充分利用現有城鎮汙染少、管理運營成本低、環境可塑性強的有利因素,按照“綠色城鎮”的理念,促進城鎮建設與生態建設的統壹。應充分借鑒國內外城市發展的經驗教訓,不走“先汙染、後治理”的舊城市發展模式,避免壹些發達地區的“大城市病”和“反城市化現象”,從長遠發展的角度出發,因地制宜,首先建立合理的生態城市建設目標體系,城市規劃過程應合理協調自然、社會和經濟的要求,實現城市調控和管理的高效運行。其次,西藏城市、西部地區和全國不同層面的規劃要結合起來,把城市發展和區域經濟發展結合起來。第三,嘗試將城市空間系統與生態系統、空間規劃、生態規劃、經濟規劃相結合,尋求符合西藏城市長遠發展要求的最佳規劃方案。
4.充分發掘民族文化,為西藏城市發展提供保障。
西藏的歷史是中國歷史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西藏人民是中國56個民族團結大家庭的重要成員。千百年來,西藏人民以自己的勤勞、勇敢和智慧開發了雪域高原,在這片神奇的土地上創造了獨特而深厚的民族傳統文化,使其在人類歷史和世界文化中占有壹席之地。[5]西藏和平解放以來,民族文化建設成就喜人,悠久的歷史文化得到繼承和發展。在今天的西部大開發戰略中
深厚的西藏文化將為西藏城市的經濟發展提供強大的精神保障,並將直接影響西藏城市文化的形成和發展。
城市文化不僅包括藝術和文化,還包括城市成員的生活方式、基本權利、價值體系、傳統和信仰。城市文化會極大地促進其所有成員的行為,從而影響城市的方方面面。在西藏城市發展中,要更加註重藏族文化在城市發展中的引導、凝聚、激勵、約束和輻射作用,使之成為西藏城市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成為建設具有濃郁地方民族特色城市的典範。
四。結論
西藏城市經濟的發展不能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必須用科學的發展觀,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精心規劃,提高全民族的素質,尋求人、自然和社會經濟的協調發展。讓西藏永遠是人們心中的“凈土”。
參考
1.普布次仁。城市化與西藏城鎮發展。中國藏學,1995(3),140~144。
2.拉薩樹立經營城市的理念,努力提高城市化水平。中國國籍,2002(10),44~46。
3.羅蓉戰鬥隊。劉洪平。西藏在環保浪潮中發展--論西藏的可持續發展。西藏研究,1996(3),28~36
4.唐·。城市化的新理念--生態城市。生態經濟,2002(4),26~27
5.朱熹朗傑。高原文化的新面貌。西藏藝術研究,1995(3),4~7。
6.喜寶。李翊君。城市可持續發展與戰略環境評價。數量經濟技術經濟研究,2002(11),1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