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辦理CA鎖需攜帶的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壹份;
2、企業法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企業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壹份;
3、法人授權委托書壹份,粘貼法人、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需正反兩面,比例可縮小(加蓋公章法人章);
4、誠信承諾書壹份(加蓋公章法人章);
5、電子投標數字證書申請表三份(加蓋公章);
6、企業公章和法人印章采集表壹份(公章、法人章必須清晰無圖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電子簽名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電子簽名,是指數據電文中以電子形式所含、所附用於識別簽名人身份並表明簽名人認可其中內容的數據。本法所稱數據電文,是指以電子、光學、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發送、接收或者儲存的信息。
第五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數據電文,視為滿足法律、法規規定的原件形式要求:
(壹)能夠有效地表現所載內容並可供隨時調取查用;
(二)能夠可靠地保證自最終形成時起,內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數據電文上增加背書以及數據交換、儲存和顯示過程中發生的形式變化不影響數據電文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