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社保或新農合查詢病歷是目前調查的主要渠道;
2.內地商業保險理賠記錄。
投保人在投保時,明確列出保險公司有權向任何醫生、醫院、診所、保險公司、體檢機構、社保中心等提交的病歷和記錄。通過他的身份證復印件或者他的孩子的出生證明作為評估的依據。
目前香港的保險公司主要通過調查社保來獲取被保險人的病歷,所以社保和新農合的病歷是調查的重中之重。
值得註意的是,從今年4月1日起,我國正式實施《電子病歷應用管理標準(試行)》,要求嚴格存儲患者病歷,包括:
第壹,任何病史,包括門診,都可以在網上查到;
二、門診病歷保存期不少於15年,住院病歷保存期不少於30年。
這意味著,保險公司在進行理賠調查時,可以通過被保險人的社保,查到其近30年內的任何門診記錄和住院病歷,從而判斷被保險人的理賠情況。
2 .內地商業保險理賠記錄
香港部分保險公司與內地保險公司有合作關系,可以獲取投保人的相關理賠信息。但由於目前合作關系網絡還不完善,溝通起來也比較困難,建立起來費時費力,所以暫時不是最主要的調查方式。但隨著兩地交流的深入,相信這種方式會越來越普及。
如果有嚴重的病史,強烈建議在投保時詳細說明。內地客戶在香港投保時最好帶上最新的體檢報告,壹起提交給保險公司。同時,香港保險公司很可能會要求客戶在香港再進行壹次體檢,體檢費用通常不會由客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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