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準備身份證、房產證、照片;
2、當事人到工商局取得住宅經營場所證明;
3、當事人所在地的社區或街道、鄉鎮等。持蓋章證明,到工商局填寫申請表;
4.當事人申請後審核通過,就可以等領證了。
申請營業執照的規定:
1.登記主管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是企業取得法人資格和合法經營權的憑證;
2.登記機關核發的《營業執照》是經營單位取得合法經營權的證明。經營單位憑《營業執照》可以在核準的經營範圍內刻制公章、開立銀行賬戶、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企業法人實際資本增加或者減少超過原註冊資本時,應當持資本信用證明或者驗資證明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綜上所述,店鋪沒有辦理營業執照的程序,準備身份證、房產證、照片;去工商局領取住宅場所變更為經營場所的證明;去妳住的社區或者街道鄉鎮等。證明並蓋章。
法律依據:
《公司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七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監督檢查公司遵守國家法律的情況。公司違反本條例,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根據情節輕重和《工商企業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八條的規定予以處理:
(壹)未經登記擅自開業的;
(二)在登記中隱瞞真實情況,虛報或者謊報註冊資本、公司主要負責人的身份等登記事項的;
(三)擅自改變核準的註冊名稱、地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經營方式等登記事項的;
(四)未按規定報送資金平衡表或者資產負債表,辦理年檢註冊手續的;
(五)違反國家法律,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第十八條從事經營活動的各類“中心”的登記管理,按照本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本規定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