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營企業僅限於個人出資,即使實際以家庭財產出資,也是個人出資,而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和家庭出資。在這兩種情況下,投資者應以個人財產承擔無限責任。但個人獨資企業明確以家庭財產進行個人出資的,應當依法以家庭財產承擔無限責任。
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從2000年開始,只對私營企業征收個人所得稅。個體工商戶要繳納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定額稅不是壹種稅,而是壹種收稅方式。對生產經營規模小、沒有建帳能力的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對其實行定期定額征稅。經稅務機關批準,這些個體工商戶可以不設置賬簿,但必須設置收支憑證粘貼簿、購銷登記簿,完整保存納稅資料,以備稅務機關檢查。稅務機關應當按照下列程序核定個體工商戶的定額:
(1)經營戶自報。定期戶應當按照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預計的生產經營、應稅業務額和收入,並填寫《年度(季度)應稅業務額和收入申請核定表》。
(2)典型調查。稅務部門將定期對定額戶進行分類,按行業、地點、規模選擇有代表性的典型戶,對其生產經營情況進行全面調查分析,填寫經營典型調查表。
(3)配額核查。稅務部門根據經營戶自報的生產經營情況和典型調查情況,參考同行業、同規模、同地區經營戶的生產經營情況和應納稅額,采用《個體工商戶定期定額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方法,核定定期定額戶的應納稅業務量和收入,填寫年度(季度)應納稅業務量和收入申請核定表。
(4)發放額度。稅務部門將審批表報縣級稅務部門審批,填寫《定額核定通知書》,定期下達定額到戶執行,同時張貼定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