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是指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其公開發行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壹種股份有限公司,不僅要經過批準,還要滿足壹定的條件才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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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章第五節的有關規定,上市公司是指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公開發行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所謂非上市公司,是指股份不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壹種股份有限公司,不僅要經過批準,還要滿足壹定的條件才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法》和《證券法》修訂後,將有更多的企業成為上市公司和交易公司債券的公司。
2.要求
(1)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公司股票已經公開發行。
②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
(三)開業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設立,或者本法施行後新設立,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以連續計算。
④持有面值65,438+0,000元以上股份的股東人數不少於65,438+0,000人,且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元的,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比例應在15%以上。
⑤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