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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辦法:不動產涉違建被查處後將被暫停交易

揚子晚報網1月20日訊(記者 張可)為了治理城市違章建築頑疾,日前南京市城管局、市信用辦、市房產局、市規劃資源局、市建委、市市場監管局等聯合制定的《南京市違法建設聯合監管實施辦法(試行)》(寧城管規字20212號)正式實施。該辦法提出,違建信息將納入征信系統,同時涉案建築將被暫停產權交易。

根據《辦法》,綜合行政執法、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等相關行政執法機關對違法建設依法作出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行政決定信息,將作為當事人失信信息依法歸集到市公***信用信息系統,並由市信息中心進行推送***享,按規定上報至國家和省公***信用信息系統。違法建設主體涉及企業的,同時錄入江蘇省市場監管信息平臺。

《辦法》規定,對存在違法建設的不動產,住房保障和房產部門將暫停買賣合同網上簽約功能,並進行風險提示。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將暫停違法建設的土地交易備案,暫停存在違法建設情形建(構)築物的首次登記辦理。已經取得使用權的土地存在違法建設的,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將暫停辦理土地使用權的轉移、抵押、變更登記。已經辦理區分所有權登記的建(構)築物存在違法改(擴)建的,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在不動產登記簿上予以標註相關信息,暫停其轉移登記、抵押登記辦理。

與此同時,供水、供電、供氣等單位在受理用水、用電、用氣報裝申請時,對相關行政執法機關確認的違法建設,應當不予辦理。市場監管部門根據投訴舉報或履職中發現市場主體出現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與實際不符的,依法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並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外公示。

此外,對參與違法建設的設計、建設、施工、裝修、監理等各方責任主體,城鄉建設部門將采取取消年度評優評先資格、扣減企業信用分等措施,並依法處罰。對違法建設主體後續的建設項目,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將進行嚴格審查、從嚴要求,加強跟蹤監管;情節嚴重的,可以限制或禁止其參與土地市場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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