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建議:審計成果的有效利用,是內部審計價值最直接的表現,更是推動內部審計發展的動力。但在審計執行與落地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少問題,也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改進與完善。
1、存在問題
(壹)審計成果質量不高
審計成果質量高低決定審計成果能否有效運用,而審計成果的質量與內部審計人員的獨立、公正、勝任能力息息相關。實際管理中,大多數企業內審部門平行於其他部門,受副總經理或總會計師直接領導,獨立性大打折扣。
同時,內審工作人員絕大多數是會計出身,財務知識豐富,但對經營業務、信息技術、審計專業知識等缺乏全面而深刻的認知。在查處問題、提出審計整改建議等方面停留在表面,更多的是對個體行為和舞弊差錯問題反映,未能從根源上對問題進行針對性、深層次歸納分析,提出審計建議,造成問題履查履犯,審計工作層次未能得到有效提升。
(二)未打通成果運用渠道
審計成果的有效利用離不開各部門的協調配合及對成果的認可。然而,因內部審計發現的問題涉及重大經濟決策或商業機密,審計結果未能公開,審計取證、審計報告、重大問題移交處理只能在主管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享,審計成果的影響力及適用面受到限制。
同時,部門領導對審計工作有強烈抵觸心理,認為審計問題的查處是對其工作業績的否定,面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常避重就輕、扯皮推諉,而不是防微杜漸、加強風險防控,擴大成果利用。此外,國有企業紀檢監察、組織人事等部門協調配合有待加強,未形成監督合力,限制審計成果運用廣度及深度。
(三)整改落實不到位
部分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存在“雷聲大、雨點小”的現象,把審計工作定位在問題查處,忽略整改監督,導致部分問題選擇性整改、逾期未改。同時,未明確審計整改主體責任人,缺乏審計整改問責機制,造成對審計整改重視度不夠,整改工作浮於問題表面,主要集中在財務部門,比如,調賬、固定資產報廢處理等。
然而,審計問題常具有綜合性,需要多部門聯合整改,因重視不夠、無部門牽頭,導致深層問題被簡單處理,未能在體制機制方面優化流程、防控風險,充分發揮內審提質增效的價值。
2、解決措施及建議
(壹)增強內部審計獨立性
只有保證內審工作不受幹擾,才能確保內部審計意見、結論、建議的公正、客觀及權威性。因此,企業的內審機構應獨立於其他職能部門,直接受黨組織、董事會領導並向其報告工作。成立審計委員會,加強其對內審工作的管理,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同時,內審工作人員要廉潔自律,嚴守審計“八不準”工作要求,審慎客觀。
(二)提高內部審計成果質量
首先,加強內審人才隊伍建設,培養精通業務、數據分析、財務審計的人才隊伍。加強人才交流,開展業務培訓,學習優秀內部審計經驗。同時,定期崗位輪換了解不同崗位職責與風險。其次,轉變審計觀念,內部審計不僅是監督,更是評價與建議。
要提高審計人員的成效意識,將發現問題與查深查透相統壹,將風險防範與保值增值相統壹,提高審計建議的可執行性與有效性,確保審計成果更深、更透。
(三)建立內部審計成果交流
互享制度打破信息壁壘,形成成果溝通***享良性機制。通過專題內審交流會或成果交流會,就審計發現問題、典型案例與各部門溝通,加深內審人員與各部門對查處問題認識的深度,促進審計建議優化,有效避免履查履犯造成的資源浪費。同時,聯合紀檢監察、人事組織部門,構建協同監督大格局,強化信息溝通,擴大資源***享。
(四)落實整改主體責任,完善整改機制
單位或部門負責人作為整改第壹責任人,明確審計整改時間、整改措施,並建立整改問題臺賬,對整改進行銷號管理。制定責任追究制度,對不予配合的部門及個人,追究相關責任。同時,完善整改跟蹤機制,以幫促改,對整改過程中遇到的難點、堵點,及時疏通、理清方向,避免整改措施偏航偏向,定期開展審計回頭看,確保審計壹點,規範壹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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