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農收入貢獻有所增加,但地區間差異明顯。2005年,呼和浩特市、包頭市、湖北省和巴基斯坦市農牧民的非農收入(包括財產性收入和轉移性收入)分別達到1.75元、2042元、1.986、5438+0元和829元,比2006年的1.65438分別增加了580元和65438。五年對農牧民收入增長的貢獻率分別為28%、43.5%、54%和33%,均高於“九五”時期,但與全國平均水平(65%以上)仍有壹定差距。另外,從四市的非農經濟發展來看,是不平衡的。2005年,呼和浩特市、包頭市、湖北省和巴中市的非農收入占純收入的比重分別為37.8%、43%、43.7%和19.4%,比2006年鄂爾多斯市、巴彥淖爾市和包頭市的5438+0高出16、438+0個百分點。
(3)工資性收入是非農收入增加的主要來源,農村牧區二、三產業發展十分薄弱。2005年,呼和浩特市、包頭市、湖北省、巴中市農牧民工資性收入分別為1.047元、1.065438元、1.365元、463元,比2006年分別增加了378元、883元、243元。工資性收入占非農收入的50%以上,鄂爾多斯市占60%以上。工資性收入是非農收入增加的主要來源。同時,二三產業收入占非農收入的比重不足15%,對農牧民收入增長貢獻不大。
可以看出,目前內蒙古西部非農經濟的發展主要是以輸出人力資源獲得勞務收入為主,真正的經營性非農收入很少,非農經濟發展仍處於較低水平。
二,影響內蒙古非農收入增長的主要因素
(壹)產業結構嚴重農牧化。內蒙古人均耕地8.3畝,是全國的3倍。人均草地122畝,全國第壹。農牧業資源具有比較優勢,第壹產業具有較高的比較效益。被調查的四個城市第壹產業收入占絕對優勢,非農和畜牧業收入僅占19%到43%。巴彥淖爾市第壹產業收入比重雖然逐年下降,但2005年仍達到81%,主要收入來源仍是第壹產業,尤其是種植業。即使是工業化速度較快的鄂爾多斯市,仍有近60%的農牧民收入來自第壹產業,非農收入占比低於全國平均水平16個百分點。由於近年來呼和浩特市奶牛養殖業的快速發展,第壹產業在農牧民收入中的比重大幅提高。嚴重的農業產業結構表明,內蒙古農村非農產業發展遠遠落後於全國平均水平。。
(2)思想意識相對落後。農牧業資源豐富帶來的另壹個問題是農牧民有根深蒂固的富而有安的思想。在推進非農產業經營的過程中,壹些基層領導重視農業,但對二三產業的發展沒有足夠的思想認識。部分地區農牧民外出務工熱情不高。巴彥淖爾市臨河區白音腦寶鎮新興村農民劉金牛認為“豬肉不誤食,燒酒不誤飲,生活順利”,“兒子出門不放心,女兒不放心”,不如留在身邊。
(三)農村二三產業發展融資困難。內蒙古縣域經濟發展緩慢,對農村二三產業發展的帶動作用非常有限。包頭固陽縣缺少土豆加工企業,所有商品土豆都是用新鮮土豆運出去的。該縣金山鎮紅崖灣村的農民僅在新鮮馬鈴薯運費上的支出就超過了當地銷售的90萬元。與此同時,農村牧區二三產業發展受到融資難的困擾,不僅難以發展壯大,更使壹些生存成為問題。鄂爾多斯東勝區移民村和巴彥淖爾市臨河區白音腦包鎮有創業計劃的農牧民都反映貸款不到,沒有貸款渠道。國家設立的創業貸款只針對城市下崗職工,農牧民就地興辦二三產業或在城市創業不能享受貸款。此外,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對農村牧區合法經營的流動小攤販,免征工商登記、征收相關稅費等優惠政策尚未完全落實,壹些地方仍在收取管理費。
(4)農村勞動力轉移基礎工作落後,農民工組織化程度低,農民工就業環境仍需改善。農牧民工作的組織領導體系、信息體系、權益保障體系尚未完全建立,農牧民70%的工作是自發的,政府的組織職能發揮不到位。農牧民子女上學,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仍未納入打工城市統籌範圍。呼和浩特市賽罕區雙樹村的村民說,轉到市區後,他們繳納的養老保險和原來的城鎮居民壹樣多,但領取的不到200元。原來的城鎮居民每個月在650元,他們只收到418元。賽罕區大臺樹外來村民子女上學不能享受教育“兩免壹補”。為城市蓋樓的烏蒙人,工作十幾年都買不到當地的房子,只能租南方的房子住。在北京等外地城市工作的農牧民,去其他城市或返鄉時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公積金賬戶不能轉移,社保基金管理有待進壹步完善。
(五)農村牧區職業技術教育培訓滯後。全區許多職業技術學校並入了普通學校。現有職業技術學校職業教育投入不足,辦學條件差,缺乏與專業相適應的師資、實驗室、實訓場地和教學儀器設備,運行成本高,難以滿足教學要求。幾年前,鄂爾多斯市淇縣區的教育改革,將所有的職業技術學校並入普通高中,導致每個縣都沒有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工業化的加速使鄂爾多斯的技工就業缺口大大增加,其他三個城市也不同程度存在類似情況。四市農村牧區相當壹部分高考落榜學生回到農村牧區就業,增加了農牧民數量,需要社會高度重視,加強就業培訓。但是,目前除鄂爾多斯市外,還沒有對這些新農牧民的職業技術教育培訓做出有效的安排。
目前國家對農牧民轉移培訓的補貼少、標準低,難以滿足農牧民有效培訓的需求。由於農牧民自我籌集能力弱,大部分縣區沒有安排轉移培訓的配套資金,每人300元的補貼資金只是杯水車薪,只能進行壹些指導性的、簡單的崗位培訓,難以根據市場需求組織訂單和技能要求高的培訓,導致培訓質量不高,效益不顯著。據呼和浩特市教育局測算,2006年,居住在市教育局直屬的6所中職學校的農村學生,每年需支付學費和生活費約3900元,而2006年,國家和自治區對中職學校貧困家庭學生的補助最高為每生1,000元。“陽光工程”15天到3個月國家只補貼300元,根本滿足不了掌握就業技能的需要。四個城市都存在招不到學生的現象。有些時候,時間過半,人走了壹半,培訓質量大打折扣。
此外,培訓資源分散,農牧民培訓項目分散在科技、教育、勞動就業、扶貧、農牧等多個部門。四市呼籲整合農牧民培訓資源。
三,有效增加非農收入的對策建議
我們將繼續堅持自治區第七次、第八次黨代會以來形成的戰略思路,著力解決農牧業非農化問題,加快農村牧區城鎮化,減少農牧業人口,轉移農牧民。充分利用第二次農業普查成果,在此基礎上制定發展規劃,進行科學決策。深入了解內蒙古農村牧區農牧民的就業結構、產業結構、收入結構和投資意向。據調查,內蒙古農牧民的非農收入得到了有效增加。
(壹)繼續推進農牧業產業化、工業化、城鎮化互動戰略,拓寬農牧民增收渠道。
壹是加快農村牧區工業化進程。把推進農村牧區工業化作為今後五年的重點工作,努力提高農村牧區勞動力就業在二、三產業中的比重,提高農村牧區經濟中二、三產業的比重,提高二、三產業收入在農牧民收入中的比重,加快農村牧區工業化進程。重點發展農畜產品加工業、服務業和勞動密集型企業。制定完善的配套政策措施,使農村牧區二、三產業發展有計劃、有目標、有重點、有衡量、有檢查、有考核,納入農村牧區各級政府工作考核指標。
第二,著力發展縣域經濟,加快城鎮化進程。把最直接、最接近帶動農牧民收入增長的縣域經濟作為規劃農村牧區經濟最重要的載體和平臺布局。非農產業和畜牧業是縣域經濟發展的重點。圍繞農村牧區勞動力轉移和增收,圍繞勞動力市場需求,加強農牧民轉移培訓,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為農村牧區人口轉移創造條件。合理劃分農牧業資源,在開發區實行禁止農村牧區人口轉移。
第三,大力推進農牧業產業化。巴彥淖爾市和呼和浩特市農牧業產業化發展實踐證明,壹個由龍頭企業帶動的產業,具有強大的生命力。2005年,巴彥淖爾市壹個產業給農牧民帶來的收入超過全國農民平均收入,達到3400元左右。呼和浩特市第壹產業給農牧民帶來的收入也達到近3000元,歸功於工業化。要發展農村的支柱產業和主導產品,帶動相關產業集群的發展,把產業優勢和產品優勢轉化為農民的就業機會和增收渠道。
(2)大力改善外來農牧民就業環境,維護其合法權益,拓寬就業渠道,發展勞務經濟,切實增加收入。要制定農村牧區人口轉移的具體優惠政策,使農村牧區轉移人口進城後降低生活成本,在生活、就業、住房、社會保障、子女入園等各方面享受與城鎮居民同等的待遇。全面提出加強部門協調的意見,責成農牧民產業辦出臺政策。並牽頭督促落實現行農牧民工作政策: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實施的《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幹意見》(國發〔2006〕5號)等65,438+08政策文件及配套措施, 以及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實施的《關於進壹步清理和取消對農民跨區域就業和農民工歧視性規定和不合理收費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 65,438號)《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意見>實施意見》(交城成[2006]6號)等兩個政策文件和配套措施、《關於落實兩個政策文件和配套措施, 如《關於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資發〔2006〕28號)、《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改進和加強農民工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銀發〔2006〕287號)等兩個政策文件和配套措施,以及《關於貫徹落實
教育部門和財政部門要研究解決覆蓋城鄉農牧民的“兩免壹補”政策,加大教育資源投入,讓他們的孩子上得起學。社保局、財政廳要研究政策措施,解決將有穩定就業的農牧民納入所在城鎮社會保障範圍的問題,同時允許其保留並參加戶籍所在地農村牧區新型合作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建設部門、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門要研究解決農牧民建房問題。農牧民辦公室和農牧部門應當依法保障進城務工農牧民的承包經營權。積極發展勞務經濟,切實增加農牧民收入。
(三)加強農牧民職業技術教育培訓,培養新型農牧民。
要辦好農村牧區職業教育,變追求升學為主要目標為追求就業為主要目標。擴大職業教育規模,開設實用性專業課程,讓學生系統掌握實用技術,畢業後盡快就業。
增加農牧民職業技術教育投入,提高職業教育補助標準。建議把農村牧區戶籍、參加高考的初高中學生全部送到職業技術學校,讓他們將來有技能進入城鎮從事二三產業,學費由政府出。根據自治區扶貧辦多次調研的結果,培養壹個市場認可的、能夠就業的技術工人,至少需要1,000-1,500元。在國家補助到300元的基礎上,鄂爾多斯將陽光工程補助從市縣擴大到600元,達到每人900元。建議自治區將補貼提高到300元,使有條件的地方轉崗培訓補貼達到每人1.200元。
整合教育資源,充分利用現有教育資源,將民辦學校納入國民教育;整合利用現有分散在各部門的資源用於農牧民培訓,形成合力。要建立農牧民培訓聯席會議制度,做到農牧民培訓有組織、有組織、有經費、有裝備、有保障。
(4)深化農村牧區經營體制改革,發展現代農牧業,充分挖掘農牧業內部增收潛力。內蒙古農牧民人均占有耕地、草地、牧場等農業資源具有較大的相對優勢。即使超過全國農民平均純收入,在國家惠農政策的支持下,第壹產業在未來相當長壹段時間內仍將是內蒙古農牧民增收的主要渠道和最現實的選擇。在穩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基礎上,依法推進土地、草牧場承包經營權流轉,推進農牧業規模經營;大力發展農牧民專業合作組織,提高農牧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化程度;積極推進農牧業科技進步,提高科技貢獻率,努力提高農牧業機械化水平,提高農牧業生產效率。充分挖掘內蒙古農牧業資源優勢和農牧業內部增收潛力,發展現代農牧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
(五)落實國家惠農政策,加大對農牧業的政策扶持和資金支持;切實解決農牧民興辦二、三產業融資難的問題;加快縣鄉政府職能轉變,為提高農牧民非農收入創造良好環境。要忠實落實征地農牧民補償政策,增加退耕還林、糧食、購置農機具和良種補貼,控制農業生產資料價格上漲,規範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防止農牧民負擔反彈,使各項惠農政策落實不留死角,增加農牧民政策性和財產性收入。
自治區財政要安排壹定的資金,為農牧民興辦第二、第三產業和農牧區農畜產品加工流通的中小企業提供貼息貸款,促進其發展,拓寬農牧民增加非農收入的渠道。
縣鄉財政改革後,核心任務是轉變政府職能,鄉鎮政府不再承擔稅收任務,而將重點放在為農牧民增收致富提供服務上,為提高農牧民非農收入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