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如何看待壹些人泄露甚至出賣國家機密的行為?

如何看待壹些人泄露甚至出賣國家機密的行為?

保守國家秘密是每個公民的義務。發現泄露國家秘密的行為,應當向國家安全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報告。我們堅決制止這種行為,並予以譴責。

展開:

1.首先,正確的罪名是“泄露國家秘密罪”;《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條規定,國家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

2.本罪客觀上要求行為人必須具有違反國家保密法規,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重要秘密的嚴重行為。國家保密法規主要指1978之後的幾個保密法規。各有關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集體經濟組織等。,凡違反本具體實施規定,按照上述現行有效保密法規規定的保密範圍、保密制度、責任和要求,結合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在審判實踐中認定為違反國家保密法規的行為。

3.根據保密法和刑法,泄露國家秘密必須“情節嚴重”,構成犯罪。所謂“情節嚴重”,壹般從泄密的方法、手段、時間、地點、泄密的秘密內容、密級、危害後果等客觀行為來確認。同時也要從行為人的主觀方面進行分析認定,比如是故意還是過失泄露,泄露的動機和目的是否惡劣等。比如,為謀取私利或者其他個人目的,故意泄露國家重要秘密的;在戰時、國家高速政策等特殊時間、地點泄露國家秘密的;秘密內容很重要;造成嚴重危害後果或者重大損失等。,壹般可視為“情節嚴重”的行為。

4.這類犯罪壹般是特殊主體,即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集體經濟組織的工作人員,才可以成為泄露國家秘密罪的主體。但是,壹些非國家工作人員可能掌握或者知道壹些國家機密,可能會泄露出去。因此,根據刑法規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以泄露國家秘密罪判刑。

5.泄露國家秘密罪的處罰。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違反保守國家秘密法的規定,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國家秘密,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國家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酌情處罰。

  • 上一篇:南寧茅橋中心醫院小區周邊配套怎麽樣?
  • 下一篇:農村最好的發展項目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