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及時補報。目前,公示系統的年報功能已經再次開啟。還沒有年報的朋友們要抓緊時間補報表了。別忘了如實填寫宣傳欄。
2.時限為被列入異常名錄之日起三年內。比如2065438年7月10起被列入異常名單,那麽在2018年6月30日前補齊所有年報,就可以申請移出異常名單。當然,妳可以早補報,早申請,早搬出。如果妳在2018年6月30日之前沒有年報,對不起,那麽妳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3.22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補充報告後,您需要攜帶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去除異常名單申請書》到營業執照登記機關企業監管部申請去除異常名單。免職申請書應當載明申請機關、未按時報送年度報告的原因、補報時間、申請內容,並簽名和加蓋公章。
4.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六大後果: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記錄將伴隨“終身”;政府部門實施信用聯合懲戒;有限的日常業務活動;交易對手拒絕在可疑信貸交易中合作;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滿三年的;企業負責人的職位會受到限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70條
市場主體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公示或者報送年度報告的,由登記機關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可以處654.38+0萬元的罰款。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第九條
企業年度報告包括:
(壹)企業的通訊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電子郵件地址等信息;
(二)企業開業、關閉、清算等存續情況;
(三)企業設立和購買股權情況;
(四)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東或者發起人認繳的出資額、出資時間、出資方式等情況;
(五)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等股權變動情況;
(六)企業網站和從事網絡經營的網店的名稱、地址等信息;
(七)企業職工人數、資產總額、負債總額、對外擔保、所有者權益總額、營業總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凈利潤、納稅總額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