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連續兩個年度未按規定公示年度報告的,處以5000元罰款;
2、企業連續三個年度以上(含三個年度)未按規定公示年度報告的,處以10000元罰款;
3、個體工商戶未按規定報送年度報告且拒不改正的,處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除罰款外,被列異市場主體滿3年仍未移出的,將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
對於運營中的企業,如果逾期時間比較短,可以在壹年內繼續在網上補報年度報告,但如果逾期超過壹年,需要到工商部門現場補報。通常,在網上補報,可以直接搜索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然後選擇企業所屬地區,選擇省市,然後進入企業的工商年報申報系統。進入年報系統後,選擇年報的年度,填寫企業相關基本信息,然後進行公示。如果需要到工商部門做補報,那麽需要自己準備相關材料,然後工商部門會在審核通過後,完成企業工商年報公示。
二、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黑名單)的市場主體,在多個方面將受到聯合懲戒:
1、被納入異常名錄,這個不良記錄伴隨企業終生,就算後期補報了工商年報記錄也會壹直存在;
2、連續三年未申報企業工商年報,公司會被吊銷且無法恢復正常,只能走註銷流程;
3、企業不能做任何變更,如:地址、股東、經營範圍等;
4、不能參加投資或成立分支機構;
5、公司法人、股東等高管任職人員信譽受到影響,無法進行銀行貸款、參加競標項目等;
6、逾期未申報工商年報的公司,企業法人必須親自配合到場提交相關資料以及罰款。
年報是指上市公司壹年壹度對其報告期內生產經營概況財務概況等信息進行披露的報告,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核心,通常會包括企業財務報表、經營情況說明、股東大會通知以及對未來展望等內容。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第七十條 市場主體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公示或者報送年度報告的,由登記機關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