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流程:
壹、不動產登記程序
1,報名申請。未登記的和繼承、遺贈、變更的產權,應當由當事人在不動產登記機構的辦公場所進行登記。
2.提交材料。包括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房地產的產權和來源證明等。
3.接受。登記機構收到申請後,應當對產權信息進行核實,經實地檢查核實後,對不動產和土地附著物進行登記。
二、不動產登記的範圍
1,住宅地產。住房是人居住的房子,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不動產作為不動產登記國,可以了解人們的生活狀況、生活水平等信息,對保障民生起到指導作用。
2.商業地產。即不用於居住的房產,包括工業廠房、商店和出租的房屋,將由國家適當征稅。
3.土地。我國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但土地使用權、開發權、集體土地所有權、承包經營權等等都要進行登記。包括山脈、草原、海灘、礦山、牧場等。
4.海域使用權。海域開發和水產養殖的使用權需要登記。
5.探礦權和采礦權。探礦權、采礦權以非物的形式成為不動產登記的客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