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農村電網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農村電網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壹是基礎保障不夠,網格員緊缺。二是網格劃分不平衡,管理精細化不到位。三是網格管理人員學歷低,難以實現信息化辦公。

法律依據:

《農業農村部關於加強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的意見》第二條(壹)建立健全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網格化管理體系,按照範圍明確、管理便捷、無縫對接、全面覆蓋的原則,因地制宜劃分確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網格。網格劃分可根據鄉鎮區域內的產業分布、主體類型和產品風險確定,最小網格單元可按行政村(社區)或農產品生產主體劃分。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機構要全面掌握轄區內監管對象的信息,明確各網格的責任人員,並按照網格劃分形成本轄區的網格管理圖。_ (2)各網格應指定網格主管和協調員(信息員),人員數量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網格監督員由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公共* * *服務組織人員擔任,協管員(信息員)可以是村(社區)委會成員和技術骨幹,也可以是社會選聘和購買服務機構聘用的人員。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在企業和農民合作社設立內部質量控制員,在重點領域和行業選派社會監督員,建設多元共治的網格化管理隊伍。各地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網格管理人員培訓,不斷提高網格主管人員和協管員(信息員)的專業能力和技術水平,建設高水平的網格管理隊伍。(3)明確網格主管和協調員(信息員)的任務。網格化監管員要圍繞農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職責,負責組織網格化管理,建立並動態管理鄉鎮生產主體名單,開展質量安全管控技術指導服務和培訓宣傳,按照《農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機構日常巡查規範(試行)》(見附件)開展日常巡查和抽查。協管員(信息員)要全面掌握網格內生產主體的基本情況,根據鄉鎮監管公共服務機構和網格監督員的要求,協助開展隱患排查、檢測采樣、用藥指導、信息報送等相關工作。網格監督員、協管員(信息員)要以違禁和限用藥物的違規使用、常規農藥獸藥殘留超標和非法添加為重點,從源頭上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切實發揮作用。(四)創新網格化管理及其配套工作機制,保障網格化管理體系正常運行,有效提升基層監管效能。鼓勵地方政府探索建立橫向合作機制,統籌基層農業綜合經營服務,向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傾斜;建立鄉鎮日常巡查與綜合執法聯動機制,加強問題排查和案件查辦;建立信息傳遞機制,及時收集和更新信息,發現問題,實現信息和問題的快速、扁平化上報;建立問題咨詢機制,定期開展問題咨詢和反饋,不斷優化管理方案,鼓勵利用專家團隊等外腦開展問題咨詢。(五)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服務機構公示網格化管理地圖,包括網格監督員、協管員(信息員)布局、工作職責、聯系電話等基本信息。鼓勵通過信息平臺開展宣傳工作。各鄉鎮網格監督員、協管員(信息員)在日常工作中應佩戴統壹標誌,便於群眾聯系和接受社會監督。要在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生產基地顯著位置公示生產主體基本情況、質量安全責任人、質量安全承諾書、網格員、協管員(信息員)信息,張貼禁止和限用農藥獸藥清單。鼓勵地方農業農村部門因地制宜在公共信息中增加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等級、信用等級等信息。_

  • 上一篇:變頻器的龍頭股有哪些?
  • 下一篇:攀枝花網源電力有限公司怎麽樣?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