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據該辦法規定,我國的企業檔案保管期限主要分為三種,分別為永久、長期和短期。對企業由長遠利用價值的,應當永久保存,對企業在壹定時期?有利用價值的,應當根據其價值分別長期或短期保存。
法律依據:《企業檔案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1、企業要根據國家利有關部門的規定,編制檔案保管期限表,檔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三種。確定保管期限的基本原則是:
(1)對企業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應永久保存:
(2)對企業在壹定時期內有利用價值的檔案分別為長期或短期保存;
(3)凡是介於兩種保管期限之間的檔案,其保管期限壹律從長。
2、鑒定工作要組織由企業領導、專業技術人員和檔案人員參加的鑒定小組,直接對檔案進行鑒定。每次鑒定要寫出鑒定報告,在保管單位備考表中註明鑒定意見,由小組負責人簽名,並且註明鑒定日期。
3、鑒定工作應該定期進行,具體由企業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4、檔案通過鑒定,要求達到劃定保管期限準確,保管單位質量達到標準規定,鑒定中發現檔案不準確、不完整,企業應及時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負責修改、補充。
5、銷毀檔案必須嚴格掌握,慎重從事,銷毀前要造具清冊,提出銷毀報告,經企業領導審批,並報送有關檔案管理機關備案。銷毀檔案時要嚴格執行保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