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檔案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
檔案分類
壹、根據國家和有關部門檔案分類編號的規定,編制企業檔案分類編號方法。
二、分類編號要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規律,並且要便於保管和提供利用。
三、企業生產、技術等管理性文件要按其文件內容分別歸入生產、科研、基建、設備等類中統壹編號。
四、分類方法有:
1、按產品型號分類;
2、按設備型號分類;
3、按科研課題分類;
4、按工程項目分類;
5、按專業性質分類;
6、按組織機構分類;
7、按時間分類。
擴展資料:
《企業檔案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檔案保管
1、接收檔案必須認真驗收,並辦理接交手續。
2、存放檔案必須有專用櫃、架,排架方法要科學和便於查找。
3、底圖除修改,送曬外,不得外借。修改後的底圖入庫,認真檢查其修改、補充等情況。底圖存放以平放為宜。
4、縮微膠片、照片、磁帶等的保管:
存放膠片、照片、磁帶要用特制的密封盒、膠片頁夾和影集等,按編號順序排列在膠片櫃或防火櫃內。縮微母片和拷貝片應分別存放;
膠片庫房應設置在沒有臭氧、氧化氮、硫化氫,二氧化硫等有害氣體和物理性汙染地段,庫房內應設有防火和空氣調節設施,溫度、濕度應符合規定的要求。
要定期進行庫藏檔案的清理核對工作,做到帳、物相符,對破損或載體變質的檔案,要及時進行修補和復制,庫藏檔案因移交,作廢、遺失等註銷帳卡時,要查明原因,保存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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