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持股比例在什麽情況下比較合適:
1、持股比例50%對50%的情況。
好多公司在設立時出於公平或者無私考慮,把持股比例設定為50%對50%。好處是,對於表決事項股東都有發言權,大家壹致通過的事情,誰也沒有意見;不好的是,壹個股東不通過表決事項,公司就無法形成有效決議,出現僵持。
2、持股比例51%對49%的情況。
也有公司股東把持股比例設置成這樣。名義上兩個股東地位差不多,就差那1%,可實際上,根據公司法規定,很多事項是持半數表決權的股東同意就可以辦的。差不多就是,持股49%的股東自己什麽都決定不了,持股51%的股東幾乎是什麽事情都能做。
3、持股比例在34%以上的情況。
公司法對特別事項,有強制性的規定,要求必須有2/3以上表決權股東同意,方能有效。有些股東就比較放心,只需要占有34%股權就行,剩下的66%達不到2/3,也就是說我就做壹個有權力的小股東,只要妳大股東無權把公司解散就行。
資料擴展:
機構持股比例多少才是最好最適合的:
1、主要可以分成兩種情況,壹種假如是流通股,多是最好的;二種假如是非流通股,少是最好的,沒有解禁壓力。
2、假如是大股東持股,相對的少是最好的,利於重組或者沒有減持的要求。
3、假如是機構或者是基金等持有的股份,那麽相對的多是最好的,可以除去基本面方面的顧慮。
4、壹般來說,非大股東的流通股前十名持股,可以占到10%到20%,就已經是夠多了。
5、機構持股的多少,有延遲性,壹般來說可以看到持股情況的時間是要在報表公布的時候,所以要依據成交量的情況以及盤面股價走勢來進行判斷,避免誤判。
6、總而言之,前十大股東的持股越少,那麽就表明了這個個股沒有機構沒有主力,走勢會弱很多。
7、主要要看的是持股的股東總人數以及人均持股的數量,壹般來說股東越少越好,人均持股則越多越好,雖然不反映在前十大股東中,但說明籌碼集中度高,主力往往潛伏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