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提供信息
1.納稅人個人身份證原件
2.受托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
(2)提交信息
1.納稅人個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2.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3.納稅人與受托人簽訂的委托協議原件
4 .《開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申請表》
二是稅務機關沒有辦理時限。各區縣局、分局主管稅務機關。
3.持二代身份證的申請人(或持申請人二代身份證的委托人)可在各縣局、分局設立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開具窗口打印北京市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持有非二代身份證的申請人(或持有申請人非二代身份證的委托人)可在申請人所在單位主管稅務機關出具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的窗口提出申請。
法律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條規定:“稅務機關征收稅款時,必須向已向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繳納個人所得稅證明的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時,納稅人要求扣繳義務人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扣繳義務人應當開具。”
根據稅收征管法實施細則的規定,完稅證明的種類為:各種完稅證明、繳款書、印花稅票和其他完稅證明。
常見的完稅證明有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境外公司企業所得稅完稅證明、車船購置稅完稅證明、契稅完稅證明等。
企業按月申報,憑納稅申報表和財務報表申報(或電子報稅),繳納銀行稅拿到完稅證明。
個人如需開具發票或繳納個人所得稅,可持協議或合同、發票申請、身份證復印件等到稅務局辦理相關手續。繳納稅款後,還可以立即使用各種完稅證明作為完稅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