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公司四大風險解析!規避法律財務風險。
1、資不抵債風險。
對方是壹個大的集團公司,由於長期經營不善,加上經濟大環境的壓力,無法償還供應商的債務、會員的會員卡退費以及員工的工資等,後來,被其中的壹個債權人向杭州市法院申請破產,法院指定了律師作為破產管理人進行清算。目前對方公司仍在清算中,出現資不抵債且股東無意繼續經營時,有兩種途徑關掉公司--其壹,股東們通過股東會決議,自行清算;其二,公司債權人或者公司自己向法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
2、現金流風險。
現金流就像企業這個機體裏的血液壹樣,沒有輸血,又沒有金主爸爸供給的話,很容易走向資不抵債。這裏要註意賬期的問題,避免賬期太長。也就是,利潤轉化現金流的效率太低。在行業中,為了應對同行業競爭的壓力,企業往往在賬期方面做壹些讓步或者妥協,但凡事有度,倘若給予對方的賬期過長,導致公司賬上現金流指標非常不好,就很容易讓企業陷於經營團難之中。現金流風險的另外壹種表現是企業策略較為激進,將大量的現金進行再投資,然而,對外投資中的風險,壹旦不可控,就會造成公司賬上的現金緊張。總之,對於對外的債權需要做好管理,定期用各種手段予以收回。
3、盈利風險。
營業收入低,投資收益低,毛利低,總之就是公司不賺錢。公司要養團隊,還有房租、日常開支、稅收等等,如果長此以往的利潤率低,非常的有害。許多公司的營業收入,情況看起來還不錯,但實際上是沒有賺到錢,利潤率不高。這就需要提高核心競爭力、差異化競爭和不斷創新。
4、結構性風險。
過份使用財務杠桿,短期融資比例高,對擔保這個大殺器的威力認識不足。
處理案件所思:有些老板為了救公司,以高息走民間借貸,同時以自己的自有財產做連帶責任擔保,這是很危險的。要切記,連帶擔保是最嚴苛的擔保責任,沒有之壹。有些創始人引進投資人的節奏不對,和投資人談合作的策略不對,比如,股權稀釋的過快導致控制權動搖,hold 不住公司了:投資人的手伸到了日常經營之中讓創始人很難受:給予投資人過多事項的壹票否決權,導致企業的發展路徑離創始人的初衷,等等。為避免前述情況,雙方需要談清楚各自的權力邊界,以免後續發生不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