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規定壹個施工現場應該多少數量。
國家標準GB2894-2008《安全標誌及使用導則》中,安全標誌分為禁止標誌、警告標誌、指令標誌和提示(提醒)標誌四類計近百種,按第9節“安全標誌牌的使用要求”根據需要各就各位。
安全警示牌的設置原則?
1.“標準”:圖形、尺寸、色彩、材質應符合標準。?
2.“安全”:設置後其本身不能存在潛在危險,保證安全。?
3.“醒目”:設置的位置應醒目。?
4.“便利”:設置的位置和角度應便於人們觀察和捕獲信息。?
5.“協調”:同壹場所設置的各標誌牌之間應盡量保持其高?度、尺寸與周圍環境的協調統壹。?
6.“合理”:盡量用適量的安全標誌反映出必要的安全信息,避免漏設和濫設。?
擴展資料:
國家規定的安全警示牌尺寸是30cm*40cm。
施工現場有二十幾種警示標牌,用來提醒工人註意人身安全。
現場存在安全風險的重要部位和關鍵崗位必須設置能提供相應安全信息的安全警示牌。根據有關規定,現場出入口、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基坑邊沿、爆炸物及有毒有害物質存放處等屬於存在安全風險的重要部位,應當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牌。
例如,在爆炸物及有毒有害物質存放處設禁止煙火等禁止標誌;在木工圓鋸旁設置當心傷手等警告標誌;在通道口處設置安全通道等提示標誌等。
百度百科——安全標誌及其使用導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