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2004]2號
2004-04-27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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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小企業會計制度
壹.概述
二、會計科目的名稱和數量
三。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四、會計報表的格式
動詞 (verb的縮寫)會計報表編制說明
附錄1:主要會計分錄示例
壹、流動資產
第二,長期投資
三。固定資產
四。無形資產和長期待攤費用
動詞 (verb的縮寫)流動負債
不及物動詞長期負債
七。所有者權益
八。成本和費用
九。收入
X.利潤和利潤分配
附件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略)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4號)
《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87號)
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業[2003]143號)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關於在金融統計中執行新的企業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國資委發〔2003〕327號)
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關於印發《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字[1998]32號)
財政部關於印發《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通知(蔡慧字[1996]19)
小企業會計制度
壹.概述
(壹)為規範小企業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不籌集外資的小型企業。本制度所稱不對外募集資金的小型企業,是指不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符合原國家經貿委、原國家計委、財政部、國家統計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國經貿中小企業[2003]143號)的小型企業,不包括以個人獨資和合夥形式設立的企業。
(三)符合本制度要求的小企業,可以按照本制度進行會計核算,也可以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1.按本制度核算的小企業不能選擇在執行本制度的同時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相關規定;選擇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小企業,在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同時,不能選擇執行本制度的相關規定。
2.在集團公司內母公司和子公司屬於不同規模的情況下,為統壹會計政策和合並報表,集團內小企業應執行《企業會計制度》。
3.按本制度核算的小企業,如果需要公開發行股票或債券,應轉換為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因經營規模變化連續三年達不到小企業標準的,應轉入執行商業企業會計制度。
(4)小企業可根據有關會計法規和本制度的規定,在不違反本制度規定的前提下,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適合本企業的具體會計核算辦法。
(五)小企業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機構,或在有關機構中設置會計人員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委托經批準設立的中介機構從事會計代理記賬。
(六)小企業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管理會計檔案等。,按照基本會計準則和《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
(七)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以持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前提。會計核算應劃分會計期間,分期結賬,會計期末應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本制度所稱的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月度,根據公歷起止日期確定。會計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
(8)小企業會計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小企業,可以選擇其中壹種貨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小企業發生外幣業務時,應將相關外幣金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除另有規定外,所有與外幣業務相關的賬戶均應按照業務發生時或當期期初的匯率折算。期末,小企業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余額,應按期末匯率折算成記賬本位幣。
(九)小企業的會計核算采用借貸記賬法。
(10)小企業會計記錄應當用中文書寫。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也可以使用當地通用的壹種民族文字。
(十壹)小企業在會計核算中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基礎,如實反映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小企業應根據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不應僅以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基礎。
3.小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能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4.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應當前後各期壹致,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說明變更的內容和原因、變更的累計影響或累計影響不能合理確定的原因。
5.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應具有壹致性和可比性。
6.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遲。
7.小企業的會計核算和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清晰明了,易於理解和使用。
8.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凡是當期已經發生或者應當承擔的已實現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到或者支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於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本期已經收付了款項,也不應當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
9.小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收入應與其成本費用相匹配,相關的成本費用應在同壹會計期間確認。期末,小企業各種外幣賬戶的外幣余額,應按期末匯率折算成記賬本位幣。
(九)小企業的會計核算采用借貸記賬法。
(10)小企業會計記錄應當用中文書寫。在民族自治地方,會計記錄也可以使用當地通用的壹種民族文字。
(十壹)小企業在會計核算中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交易或事項為基礎,如實反映其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小企業應根據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核算,不應僅以法律形式作為會計核算的基礎。
3.小企業提供的會計信息應能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4.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方法應當前後各期壹致,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在會計報表附註中說明變更的內容和原因、變更的累計影響或累計影響不能合理確定的原因。
5.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會計指標應具有壹致性和可比性。
6.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及時進行,不得提前或延遲。
7.小企業的會計核算和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清晰明了,易於理解和使用。
8.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凡是當期已經發生或者應當承擔的已實現的收入和費用,不論款項是否收到或者支付,都應當作為當期的收入和費用;凡是不屬於本期的收入和費用,即使本期已經收付了款項,也不應當作為本期的收入和費用。
9.小企業在進行會計核算時,收入應與其成本費用相匹配,相關的成本費用應在同壹會計期間確認。
10.小企業的資產應當按照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量。此後,各項資產賬面價值的調整,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執行。除法律法規和國家統壹的會計制度另有規定外,企業不得自行調整賬面價值。
11.小企業的會計核算應當合理劃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的界限。支出效益僅達到本年(或壹個營業周期)的,應當作為收益性支出;支出的利益延續到幾個會計年度(或者幾個商業周期)的,應當視為資本性支出。
12.小企業在會計核算中應遵循謹慎性原則。
13.小企業會計應遵循重要性原則。在會計核算過程中,應當區分交易或事項的重要性,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
(十二)小企業如發生非貨幣性交易,應按以下原則處理:
1.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
2.非貨幣性交易發生溢價的,應當區分不同情況處理:
(1)支付溢價的小企業,以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加溢價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出資產的賬面價值。
(二)收到溢價的小企業,應按以下公式確定交換資產的賬面價值和應確認的損益:交換資產的賬面價值=交換資產的賬面價值-(溢價交換資產的公允價值)x交換資產的賬面價值-(溢價交換資產的公允價值)×應交稅費及教育費附加+應確認相關應交稅費的損益=溢價[
3.非貨幣性交易中,同時交換多項資產的,應當按照交換資產的公允價值占交換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交換資產的賬面價值總額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進行分配,以確定交換資產的入賬價值。
(十三)小企業如有債務重組事宜,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1.以低於債務賬面價值的現金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賬面價值與支付的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債權人應當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與收到的現金之間的差額確認為當期損失。
2.以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務人應當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所轉讓非現金資產的賬面價值及相關稅費之和的差額,確認為資本公積或當期損失;債權人應當以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作為轉讓非現金資產的賬面價值。債務人以多項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的,債權人應當按照取得的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占非現金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的比例,對重組應收債權的賬面價值與應繳納的相關稅費之和進行分配,並將分配的價值作為非現金資產的入賬價值。
3.債務轉為資本的,債務人應當確認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與債權人因放棄債權作為資本所擁有的股權的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債權人應當以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作為轉讓股權的賬面價值。
4 .修改其他債務條件進行債務重組的,應分別情況處理:
(1)作為債務人,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大於未來應付金額的,將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減記至未來應付金額,減記金額確認為資本公積;重組債務的賬面價值等於或小於未來應付金額的,不予入賬。
(2)作為債權人,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大於未來應收金額的,將重組債權的賬面價值減記至未來應收金額,減記金額確認為當期損失;重組債權的賬面余額等於或小於未來應收金額的,不予入賬。
(十四)本制度所稱賬面余額,是指壹個賬戶的實際賬面余額,不扣除備抵項目(如壞賬準備等。)這個賬號;賬面價值是指壹個賬戶的賬面余額減去相關的備抵項目。
(十五)小企業應按本制度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
1.在不影響對外提供統壹財務會計報告的前提下,可根據實際情況增減部分會計科目。
2.明細科目的設置,除本制度已有規定外,在不違背本制度統壹要求的情況下,可根據需要確定。
3.本制度統壹規定了會計科目的編號,以方便會計憑證的編制、賬簿的登記、賬戶的查閱和會計電算化的實施。企業不應隨意擾亂重組。有些會計科目是空的,用於增加會計科目。
(十六)小企業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除本制度規定的基本會計報表外,還應提供會計報表附註的內容。本制度規定的基本會計報表是指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企業也可以根據需要編制現金流量表。小企業應按照本制度的規定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會計報告。企業不得違反規定擅自變更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基礎、依據、原則和方法,不得擅自變更本制度規定的財務會計報告相關數據的核算口徑。
(十七)執行本制度的小企業,要執行《企業會計制度》,應按會計政策及其變更的有關規定辦理。
二、會計科目的名稱和數量
序列號編號名稱
(1)資產類別
1 1001現金
2 1002銀行存款
3 1009其他貨幣資金
100901國外存款
100902銀行本票存款
100903銀行匯票存款
100904信用卡存款
100905信用證存款
100906投資款存款
4 1101短期投資
110101股票
110102債券
110103基金
110110其他
5 1102短期投資減值準備
6 1111應收票據
7 1121應收股利
8 1131應收賬款
9 1133其他應收款
10 1141壞賬準備
11 1201在途材料
12 1211材料
13 1231低值易耗品
14 1243現貨
15 1244商品購銷差價
16 1251委托加工材料
17 1261貨物托運
18 1281存貨跌價準備
19 1301待攤費用
20 1401長期股權投資
140101股票投資
140102其他股權投資
21 1402長期債務投資
140201債券投資
140202其他債權投資
22 1501固定資產
23 1502累計折舊
24 1601工程材料
25 1603在建工程
160301建設項目
160302安裝工程
160303技術改造項目
160304其他費用
26 1701固定資產清算
27 1801無形資產
28 1901長期待攤費用
㈡負債
29 2101短期貸款
30 2111應付票據
31 2121應付賬款
32 2151應付工資
33 2153應付福利費
34 2161應付利潤
35 2171應納稅額
217101應交增值稅
21710101進項稅
21710102已繳稅款
21710103稅收減免
21710104國內產品出口退稅
21710105轉出未繳增值稅
21710106銷項稅額
21710107出口退稅
21710108進項稅轉出
21710109轉出多繳增值稅
217102未繳增值稅
217103應交營業稅
217104應交消費稅
217105應交資源稅
217106應納所得稅
217107應交土地增值稅
217108應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
217109應交房產稅
217110應納土地使用稅
217111應繳納車船使用稅
217112應納個人所得稅
36 2176其他應付款
37 2181其他應付款
38 2191預提費用
39 2201待轉讓資產價值
220101接受捐贈的貨幣資產價值
220102接受捐贈的非貨幣資產價值
40 2301長期貸款
41 2321長期應付款
(三)所有者權益類
42 3101實收資本
43 3111資本公積
311101資本溢價
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準備31102
311106外幣資金折算差額
311107其他資本公積
44 3121盈余公積
312101法定盈余公積金
312102任意盈余公積
312103法定公益金
45 3131本年利潤
46 3141利潤分配
314101其他轉入
31410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314103提取法定公益金
314109提取盈余公積
314110應付利潤
314111資本化利潤
314115未分配利潤
(4)成本類別
47 4101生產成本
410101基本生產成本
410102輔助生產成本
48 4105制造成本
(5)損益類別
49 5101主營業務收入
50 5102其他業務收入
51 5201投資收益
52 5301營業外收入
53 5401主營業務成本
54 5402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55 5405其他業務費用
56 5501營業費用
57 5502管理費用
58 5503財務費用
59 5601營業外支出
60 5701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