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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經理和總經理的區別

企業經理和總經理的區別:經理是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和行政事務的負責人。總經理是公司的業務執行的最高負責人。總經理是由董事會選聘/委任,並向董事會負責;其職權範圍在公司法裏都有,主要三方面:經營事務:全面負責公司經營事務;建章立制:制定具體的公司經營規章;人事任免:所有公司高管以下(不含高管,高管壹般指副總級別以上管理人員)的任免權。

壹,總經理通常主要具有以下的崗位職責:

1.制定戰略根據董事會或公司集團提出的戰略目標,制定公司戰略。

2.制定規章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確定下屬主管的分工及職責。

3.編制計劃編制企業發展計劃、發展戰略和年度各項經營指標。

4.組織經營管理全面組織領導經營管理,掌握生產、經營情況,改善生產技術條件及經營方式,合理調配資源,努力完成生產、經營指標或工作計劃,不斷提高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二,調整組織結構負責公司的基本團隊建設,調整企業的組織結構、人員編制,重視人才培養,加強幹部管理,對基層幹部有聘任使用和處置罷免權。

財務管理抓好財務管理,負責員工工資標準制定及獎金的管理與使用,按勞付酬,獎罰分明,調動員工積極性。

.簽署協議直接負責並代表公司簽署重要協議、合同、合約,處理有關事宜。

三,主持會議召集、主持總經理辦公會議,檢查、督促和協調各部門的工作,主持召開行政例會、專題會議,總結工作並聽取匯報。

負責重大項目負責公司重大經營項目的運作,並處理公司的重大突發事件。

建設企業文化積極努力抓好企業文化建設,努力創建壹流的企業品牌和形象,使員工的觀念、形象、素質都能跟得上企業競爭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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