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公司年報異常解除:
1、及時進行補報。目前公示系統的年報功能已經再次打開,還沒有年報的小夥伴們抓緊時間進行補報,別忘了還有公示壹欄也要如實填寫喔。
2、時限在被列入異常名錄之日起三年內。比如妳在2016年7月10日起被列入異常名錄,那麽在2019年6月30日前妳將所有落下的年報都進行補報,都是可以申請移出異常名錄的,當然,早補報,早申請,早移出。如果妳在2019年6月30日前仍沒有年報,對不起,那妳將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3、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補報之後,妳需要攜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委托授權書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和移出異常名錄申請書前往營業執照登記機關的企業監管部門申請移出異常名錄。移出申請應寫明申請的機關、未按時年報的原因、補報的時間、申請的內容、落款加蓋公章。
根據規定,規定的四種異常名單為:
1、企業未按照條例第八條規定期限進行年度報告的,即企業未於每年1月1-6月30日向工商部門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2、未按照規定第十條規定在責令期內公布有關企業信息的,即企業未在信息形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也未在工商部門責令期內通過宣傳系統向社會公布應當公布的即時信息。
3、公布企業信息有隱瞞真相,弄虛作假的。
4、無法聯系經註冊的住所(經營地點)。
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有四種情況將被列入異常業務名單,並有明顯的紅色標記。比如公司在2021年註冊,從2022年起,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就需要提交年報,否則公司就會被列入異常經營名錄,如果不是經營異常滿三年,公司將被吊銷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