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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網上零申報後需要到稅務局蓋章嗎,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網上零申報後需要到稅務局蓋章。需要上主管稅務機關遞交紙制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報告。

所需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國地稅)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外匯登記證(外企適用)復印件(蓋章)

2、本年度(1-12月)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蓋章)

3、上年度審計報告(年審適用)、上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鑒證報告

4、地稅綜合申報表(1-12月)、增值稅納稅申報表(1-12月)復印件(蓋章)

5、元月份各稅電子回單(蓋章)

擴展資料

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國家稅務總局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管理辦法》等法律的規定,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壹)匯算清繳期限企業繳納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者分季預繳

納稅人應當在月份或者季度終了後十五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報表、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和納稅人發生的應由稅務機關審批或備案的有關稅務事項;年度終了後四十五日內,向其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會計決算報表和所得稅申報表,在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結清應補繳的稅款。預繳稅款超過應繳稅款的,主管稅務機關予以及時辦理退稅,或者抵繳下壹年度應繳納的稅款。

應註意的是:

1、實行按月或按季預繳所得稅的納稅人,其納稅年度最後壹個預繳期的稅款應於年度終了後15日內申報和預繳,不得推延至匯算清繳時壹並繳納。

2、若納稅人已按規定預繳稅款,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辦理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的,則應在申報期限內提出書面延期申請,經主管稅務機關核準後,在核準的期限內辦理。

百度百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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