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徑2:
首頁—互動中心—在線交互—企業所得稅稅前憑證(發票)風險提示反饋—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發票)風險提示反饋(“跟票管”) 04操作步驟步驟1: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發票)風險提示反饋(“跟票管”)—反饋進入反饋界面,列表按發票開具日期的時間順序展示異常發票(異常憑證和疑點發票)信息,優先顯示未反饋待辦任務,如下圖所示: 異常發票(異常憑證和疑點發票)信息包括發票類型、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開具日期、銷售方納稅人識別號、銷售方納稅人名稱、發票金額、發票稅額。如下圖所示:步驟2:
步驟2:系統支持納稅人逐份發票錄入處置應對結果。核實反饋發票問題情況,包括“有問題”或“無問題”;核實反饋發票稅前扣除情況,包括“可扣除(已扣除)”“可扣除(待扣除)”“不可扣除(不符合規定)”“不可扣除(未收到或未入賬)”。 若納稅人“發票問題情況”欄選擇“有問題”,系統支持納稅人填列“稅款”“滯納金”“罰款”“納稅調增”“納稅調減”。註意:以上5個欄次補稅及調整情況為“有問題”必填項! 若納稅人“發票稅前扣除情況”欄選擇“可扣除(已扣除)”“可扣除(待扣除)”的,系統支持錄入“稅前扣除年度起止”。註意:稅前扣除年度起止不能為空! 若納稅人“發票稅前扣除情況”欄選擇“不可扣除(不符合規定)”的,系統支持選擇錄入應開票方信息,包括“應開票方類型”(下拉選擇“單位、自然人”)、“應開票方名稱或姓名”、“應開票方統壹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碼”、“應開票項目”、“應開票金額”、“應開票方所在地”、“應開票方主管稅務機關名稱”、“應開票方聯系方式”。步驟3:
同壹待辦任務全部核實反饋成功後,點擊發票匯總確認按鈕。 系統根據納稅人逐份發票錄入情況自動匯總相關數據(稅款、滯納金、罰款、納稅調增、納稅調減)並支持納稅人修改。註意:情況說明需自行填寫,為必填項!步驟4:
確認成功後依次點擊提交反饋—確認按鈕,壹經確認後不可重復修改。步驟5:
反饋成功後可查看反饋狀態。二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發票)風險提示反饋(“按戶管”)
01功能概述根據電子稅務局獲取的風險信息,向相關納稅人推送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發票)的對應風險信息,並提供納稅人自行反饋確認功能。 02前置條件1.正常登錄電子稅務局; 2.經系統判定,納稅人的可扣除憑證(發票)可能存在對應風險。 03操作路徑路徑1:
首頁—我的待辦—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發票)風險提示反饋(“按戶管”)路徑2:
首頁—互動中心—在線交互—企業所得稅稅前憑證(發票)風險提示反饋—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發票)風險提示反饋(“按戶管”) 04操作步驟步驟1:
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發票)風險提示反饋(“按戶管”)—反饋進入反饋界面,系統按時間順序展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風險事項清冊》、《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風險發票清冊》內容,優先展示未反饋待辦。如下圖所示:步驟2:
系統支持納稅人逐個異常項目(即風險指標)、逐份發票錄入處置應對結果。核實反饋發票問題情況,包括“有問題”或“無問題”;核實反饋發票稅前扣除情況,包括“可扣除(已扣除)”“可扣除(待扣除)”“不可扣除(不符合規定)”“不可扣除(未收到或未入賬)”。 若納稅人“發票問題情況”欄選擇“有問題”,系統支持納稅人填列“稅款”“滯納金”“罰款”“納稅調增”“納稅調減”。註意:以上5個欄次補稅及調整情況為“有問題”必填項! 若納稅人“發票稅前扣除情況”欄選擇“可扣除(已扣除)”“可扣除(待扣除)”的,系統支持錄入“稅前扣除年度起止”。註意:稅前扣除年度起止不能為空! 若納稅人“發票稅前扣除情況”欄選擇“不可扣除(不符合規定)”的,系統支持選擇錄入應開票方信息,包括“應開票方類型”(下拉選擇“單位、自然人”)、“應開票方名稱或姓名”、“應開票方統壹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號碼”、“應開票項目”、“應開票金額”、“應開票方所在地”、“應開票方主管稅務機關名稱”、“應開票方聯系方式”。步驟3:
同壹待辦任務全部核實反饋成功後,點擊異常項目反饋確認按鈕。 系統根據納稅人逐份發票錄入情況自動匯總相關數據(稅款、滯納金、罰款、納稅調增、納稅調減)並支持納稅人修改。註意:風險指標反饋疑點需自行填寫,為必填項!步驟4:
事項反饋成功後點擊返回按鈕,調轉頁面,可查看異常項目反饋後的相關數據,點擊異常項目匯總確認按鈕,填寫相關內容提交,對該異常項目進行匯總確認。步驟5:
事項匯總成功後點擊提交反饋—確認按鈕,壹經確認後不可重復修改。步驟6:
反饋成功後可查看反饋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