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備案是什麽?
投資項目備案制的全稱是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制,是適用於企業投資壹般項目的管理制度,也是投資項目的前置條件之壹。
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制是指企業投資建設不使用政府性資金的非重大項目和非限制類項目,按照屬地原則向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後,依法辦理環境保護、土地使用、資金利用、安全生產、城市規劃等許可手續。其後,企業即可自行組織建設。
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表怎麽填?
壹、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的內容
實行備案制的企業投資項目,由備案申報單位到備案機關領取《福建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按規定要求填寫壹式5份。
1、備案申報單位申報項目備案時,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提供相關材料,並如實提供營業執照、項目法人基本情況、法定代表人證明書等書面證明材料,並加蓋本單位公章。
備案申報單位應對所有申報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2、備案機關應對備案申報單位提供的材料和《申請表》進行核查,對材料不齊或不符合相關要求的,應及時壹次性告知需更正補齊的資料。待資料更正補齊後正式受理。
3、備案機關應在正式受理後的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予以備案的決定。由於特殊原因難以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決定的,經備案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5個工作日,並應及時書面通知備案申報單位,說明延期的理由。
4、對準予備案的項目,備案機關應及時向項目申報單位出具《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表》(以下簡稱《備案表》),同時抄送有關部門;對於不予備案的項目,應以書面形式向備案申報單位說明不予備案的理由,並告知相關的法規政策依據。
5、《備案表》有效期為兩年,自簽發之日起計算。項目在《備案表》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的,《備案表》自動失效,不得再作為辦理相關手續的依據。如項目需要繼續實施的,應在《備案表》有效期屆滿10天內向原項目備案機關申請延續
投資項目備案證明是什麽意思?
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明是指企業投資建設不使用政府性資金的非重大項目和非限制類項目,按照屬地原則向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後,依法辦理環境保護、土地使用、資金利用、安全生產、城市規劃等許可手續。其後,企業即可自行組織建設。
企業報送備案的項目,除不符合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產業政策禁止發展、需報政府核準或審批的之外,地方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應當予以備案。
企業投資項目備案多久開工?
備案有效期2年,自簽發之日起計算。項目單位應當在備案有效期內完成所有必需的前期工作,並開工建設。
項目在備案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項目申報單位需要繼續投資建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30天內向原項目備案機關申請延期。原項目備案機關應當在項目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期的決定。延期備案程序按照初始備案程序執行。項目在備案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向原項目備案機關申請延期的,項目備案通知書自動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