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申請使用政府投資補助或者貸款貼息的,應當在履行核準或者備案手續後提交資金申請報告。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對投資項目履行綜合管理職責。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門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級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對投資項目履行相應的管理職責。第四條根據項目的不同情況,分別實行核準管理或備案管理。
對涉及國家安全、涉及國家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的項目,實行審批管理。其他項目實行備案管理。第五條實行核準管理的具體項目範圍、核準權限和權限,由國務院公布的《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以下簡稱《核準目錄》)確定。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對項目核準的範圍和權限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核準目錄》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報國務院批準後實施,並根據情況適時調整。
未經國務院批準,各部門、各地區不得擅自調整《核定目錄》確定的審批範圍和權限。第六條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實行備案管理的項目按照屬地原則備案。
省級政府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項目備案管理辦法,明確備案機關及其權限。第七條本辦法第五條第壹款規定的具有項目核準權的行政機關統稱為項目核準機關。核準目錄中提到的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是指國家發展改革委;《核準目錄》規定由省級政府和地方政府核準的項目,具體項目核準權限由省級政府確定。
項目核準機關核準的項目屬於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行政許可所需經費由本級財政予以保障。
根據國務院的特別規定和省政府的規定,具有項目備案權限的行政機關統稱為項目備案機關。第八條項目產品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技術方案由企業依法自主決定,風險自擔,項目核準和備案機關及其他行政機關不得非法幹預企業的投資自主權。第九條項目核準和備案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應當依法核準或備案項目,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審查條件或超過辦理時限。第十條項目核準和備案機關應當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則,提高工作效率,提供優質服務。
項目核準備案機關應當制定並公布辦事指南,列出項目核準的申請材料及所需附件、受理方式、審查條件、辦理程序、辦理時限等內容。;列出項目備案所需信息內容和辦理流程,提高工作透明度,為企業提供指導和服務。第十壹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級政府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項目核準和備案機關監管制度,加強對項目核準和備案的監督檢查。
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對企業的固定資產投資活動進行監督和管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項目審批、備案和建設實施過程中的違法行為。有關部門應當及時核實並作出處理。第十二條除涉及國家秘密的項目外,項目核準和備案的網上受理、辦理、監督和服務通過全國投資項目網上核準和監管平臺(以下簡稱網上平臺)實施,核準和備案的過程和結果可以查詢和監督。第十三條項目核準、備案機關及其他相關部門使用網上平臺生成的項目代碼辦理相關手續。
項目通過網上平臺申報時,生成壹個唯壹的項目代碼,作為項目整個建設周期的標識。將項目審批信息、監管(處罰)信息和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重要信息歸集到項目代碼中,並與社會信用體系對接,作為後續監管的基礎條件。第十四條項目核準和備案機關及相關部門應當通過網絡平臺公開與項目相關的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準入標準,公開項目核準和備案的辦理條件、程序和時限。
項目核準和備案機關應當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規定公開核準和備案結果,不得違法違規公開重大項目的關鍵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