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規定,在具體時間內(通常為1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企業年報公示工作已成為企業在經營期間必須要辦理的壹項業務。可以說,企業年報不僅是報送給工商機關,同時還會向社會公示,以供個人和單位查詢,***同對企業經營狀況進行相應監督。
不過,出於種種原因,很多企業在經營期間忽視了該項業務地辦理。那麽,企業未進行年報公示有哪些後果?接下來,本文將帶領大家對此進行具體了解!
事實上,企業未作年報公示,對企業的經營運轉將會產生十分重要的影響。根據政策要求,凡是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的市場主體(包括個體戶)每年都需進行年報公示。未按照規定進行企業年報公示的,將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若連續3年未進行年報公示則會被納入嚴重違法企業黑名單。
而壹旦企業因為失信進入異常經營名錄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那麽企業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等活動中,都會受到限制,並且對於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個人征信也會產生影響。其具體表現在:
1、永久信用汙點。企業被工商(或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之後,如果企業補報年報後提交申請,且符合移出條件時,工商部門會將該企業移出經營異常名錄。但是,該企業曾經進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事實,卻是永久存在的,並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對社會公示。
2、列入黑名單。根據《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企業不按時年報且逾期未辦理移出的,將會被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因此會對企業經營運轉產生壹定的影響。
3、經營活動受限。對於企業來說,不按時完成工商年報,還會在經營期間處處受限,比如在辦理銀行貸款、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各種榮譽稱號以及補貼政策等,都會面臨“壹處違法、處處受限”的局面,因此對企業實現穩定有序經營發展來說是十分不利的。
以上是對“企業未進行年報公示有哪些後果”這壹問題的具體說明。可以說,按時進行年報公示對於企業實現有序經營具有重要意義。因此,企業在經營期間,務必要重視該項業務辦理,從而以為企業經營發展營造良好的外部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