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ipo上市的審計要求

ipo上市的審計要求

IPO公司滿足獨立性要求的審核條件很多,通常是各種第三方服務機構關註的重點之壹。獨立性的要求涵蓋資產、人員、財務、機構、業務五個方面,俗稱“發行人五獨立”。“發行人的五個獨立”具體體現如下:

壹、資產獨立

發行人資產的完整性要求生產企業具有與生產經營相關的主要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和配套設施,合法擁有與生產經營相關的主要土地、廠房、機器設備、商標、專利、非專利技術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具有獨立的原材料采購和產品銷售體系。

第二,人員獨立

發行人人員獨立要求發行人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秘書為非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

第三,財務獨立

發行人財務獨立要求發行人建立了獨立的財務會計制度,能夠獨立進行財務決策,具有規範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分支機構、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制度;發行人未與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使用銀行賬戶。

其實更多關於上市的問題可以咨詢明德資本生態圈。明德資本生態圈有明德天盛(私募基金,備案代碼7499)、明德藍鷹(IPO輔導機構)、明德幹坤(商業、咨詢、媒體、基金、交易所)以及多家戰略合作機構,是非常好的機構,我覺得還不錯。

如果妳還有關於ipo上市的疑問,可以點擊下面的在線咨詢按鈕,直接和老師對話。

  • 上一篇:企業投資公司經營範圍怎麽寫
  • 下一篇:ITM模式創始人陳是什麽背景?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