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信息化的本質是提高核心競爭力。因為國家的競爭力的基礎是行業競爭力,行業競爭力的基礎是企業核心競爭力,這三者是遞進層次關系。
企業核心競爭力(The Core Competence of the Corporation)最早是由兩位美國戰略管理學家帕拉哈德(C. K. Prahalad)和哈默(Gary Hamel) 1990年在《哈佛商業評論》上提出。他們認為,所謂核心競爭力是在壹個組織內部經過整合了的知識和技能,尤其是關於怎樣協調多種生產技能和整合不同技術的知識和技能。企業核心競爭力包括三個方面特征:明顯的競爭優勢、擴展應用的潛力、競爭對手難以模仿。
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標準多年來壹直在不斷提高。最初,誰能做出產品誰就有競爭力;漸漸地同類產品逐漸增多,於是就比較質量的優劣:當產品的質量普遍提高之後價格因素日益重要;然而近年來愈演愈烈的價格戰導致了廠商利潤不斷降低,長此以往也不是個辦法。“以快制勝”才是出路壹壹如何先競爭對手壹步開發出優制的新產品以爭取更大的市場份額,是制造業企業應該思考的當務之急。而信息化技術的廣泛應用正是“以快制勝”先決條件,所以我們說,企業信息化是當代企業的核心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