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XXX部門:
根據XX部門XX時間下發的[2012]X號文件要求提出的XX問題,我們做了認真分析處理,現回復如下:
XXXXXXX
XXXXXX公司
年月日
擴展資料
公文規範
1、標題
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發文事由、公文種類三部分組成,稱為公文標題“三要素”。
2、主送機關
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發出的指示、通知、通報等公文,叫普發公文,凡下屬機關都是收文機關,也就是發文的主送機關;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報告或請示的公文,壹般只寫壹個主送機關,如需同時報送另壹機關,可采用抄報形式。主送機關壹般寫在正文之前、標題之下、頂行寫。 在標題下空1行,左側頂格用3號仿宋體排印,回行時頂格,最後壹個主送機關名稱之後用全角冒號。
3、正文
這是公文的主體,是敘述公文具體內容的,為公文最重要的部分。正文內容要求準確地傳達發文機關的有關方針、政策精神,寫法力求簡明扼要,條理清楚,實事求是,合乎文法,切忌冗長雜亂。請示問題應當壹文壹事,不要壹文數事。 文中的結構層次序數應準確掌握和使用。
4、發文機關
寫在正文的下面偏右處,又稱落款。發文機關壹般要寫全稱。也可蓋印,不寫發文機關。機關印章蓋在公文末尾年月日的中間,作為發文機關對公文生效的憑證。
5、發文日期
公文必須註明發文日期,以表明公文從何時開始生效。發文日期位於公文的末尾、發文機關的下面並稍向右錯開。發文日期必須寫明發文日期的全稱,以免日後考察時間發生困難。發文日期壹般以領導人簽發的日期為準。 壹般以領導人最後簽發的日期為準,經會議討論通過的決議、決定等以會議通過的日期為準。應用阿拉伯數字編寫成文日期,如2013年7月9日,成文日期在正文之下壹般空2行、右邊空4個字,用3號仿宋體排印,發文單位署名在成文日期上壹行和日期居中對齊。
6、抄送單位
是指需要了解此公文內容的有關單位。壹般均用上下兩條線隔開,抄送指除主送機關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內容(需要執行或知曉內容)的上級、下級和無隸屬關系的機關,應當用全稱或規範化簡稱、統稱。 抄送機關名稱標註在印制版記上方,主題詞下方,用橫線把主題詞和印制版記隔開,抄送機關名稱前加“抄送”2字用3號仿宋體字左邊空1字排字,後標全角冒號。抄送機關名稱之間用頓號或逗號隔開,末尾用句號。壹行不夠用二行,二行與冒號後對齊。
7、文件版頭
正式公文壹般都有版頭,標明是哪個機關的公文。版頭以大紅套字印上“××××××(機關)文件”,下面加壹條紅線(黨的機關在紅線中加壹五角星)襯托。
8、公文編號
壹般包括機關代字、年號、順序號。如:“國發〔1997〕5號”,代表的是國務院壹九九七年第五號發文。“國發”是國務院的代字,“〔1997〕”是年號,(年號要使用方括號“〔〕”),“5號”是發文順序號。幾個機關聯合發文的,只註明主辦機關的發文編號。編號的位置:凡有文件版頭的,放在標題的上方紅線與文頭下面的正中位置;無文件版頭的,放在標題下的右側方。
9、簽發人
許多文件尤其是請示或報告,需要印有簽發人名,以示對所發文件負責。簽發人應排在文頭部分,即在版頭紅線右上方,編號的右下方,字體較編號稍小。壹般格式為“簽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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