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活動。
清算組應當依法制定清算方案,並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清償所欠稅款和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清理債權債務。
2.登錄網上註銷平臺辦理註銷業務。
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登錄當地政務服務平臺,通過企業註銷網上服務區訪問或直接登錄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免費公示清算組信息,60日內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告債權人(也可在報紙上公告)。
3.向稅務機關結清應付金額。
納稅人在辦理註銷稅務前,應向稅務機關結清應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並繳銷發票。納稅人有稅收違法行為,應當接受處罰,繳納罰款。
4.申請註銷稅務登記
納稅人向稅務部門申請註銷時,稅務部門進行稅務註銷預檢查,檢查納稅人是否有未了事項。
企業法人註銷登記應當提交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非公司企業法人註銷登記申請書》(加蓋企業公章);
2.企業法人簽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加蓋企業公章)和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應註明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辦理事項、權限和授權期限。
3、企業法人主管部門(出資人)批準註銷企業法人,或政府責令企業法人關閉,或人民法院裁定企業法人破產;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企業法人辦理註銷登記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提交批準文件;
5.企業法人主管部門(出資人)出具的債務已清理完畢的證明或確認清算組織負責清理債權債務的文件;
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7.企業法人公章;
8.法律、行政法規要求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