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管理的原則和目標就是要進壹步加強股權、股東的管理,避免和杜絕代持、隱形股東,通過穿透的原則識別出最終受益人,要求其真正履行股東的責任和義務。
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1、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2、各股東所持股份數;
3、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
4、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企業年金受益人為法定如何領取: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職工可壹次或分期領取
2、職工出國定居時,可壹次性領取
3、職工因病(殘)喪失勞動能力,可申請壹次性或分期領取
4、在退休前死亡,繼承人可申請壹次性領取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公司法》 第壹百三十條
公司發行記名股票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壹)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各股東所持股份數;
(三)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
(四)各股東取得股份的日期。
發行無記名股票的,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