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訴被告人身份證獲取如下:
(1)委托律師查詢;
(2)立案後向法院申請協查函,自己去派出所查詢;
(3)如果被告是企業,那麽去當地工商局或者國家企業信息公示系統上查詢;
(4)查詢失信被執行人網站;
(5)開律所介紹信、憑律師證去派出所開出被告的戶籍信息口卡來明確被告身份,代替身份證;
(6)通過全國工商信息查詢平臺查詢該被告是否有註冊公司、股東或者法人身份或者高管的信息記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起訴必須符合的條件有哪些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