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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公司和起訴法人個人有什麽區別

法人不是代表壹個人,而是指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所以起訴公司與起訴法人是沒有區別的,但是如果是因為法人代表人的個人行為而起訴法人代表人的,則與該組織無關。

起訴法人個人跟公司有關系嗎

起訴公司和法人有關系。公司就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法人應當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住所、財產或者經費。法人成立的具體條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起訴應該符合哪些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五十七條

法人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依法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組織。

第六十壹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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