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告資格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及復印件。企業為原告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工商登記證等材料;
2.證明原告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收發貨憑證、信函等。;
3.投訴。
那麽,訴訟的過程是怎樣的呢?
訴訟的基本流程分為起訴受理、開庭審理、壹審判決、上訴、二審開庭、二審判決。訴訟的第壹步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簡稱起訴。起訴時,應當提交起訴狀、原被告雙方的鑒定材料以及本案的相關證據材料。有委托代理人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起訴書應當載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原告的具體訴訟請求、原告起訴的事實和理由等。,並由原告簽名或蓋章確認。人民法院立案庭對原告提交的起訴材料進行審查,認為符合立案條件的,現詢問原告是否願意調解。如果原告願意調解,案件將進入調解程序。調解不成或者原告拒絕調解的,人民法院應當正式立案,並向原告出具受理通知書。
之後,法院將案件材料送達被告並確定了開庭時間,開庭查明案件事實後宣判。原被告雙方對壹審法院判決均不上訴的,案件終結,如有
壹方上訴,案件進入二審。
民法怎麽把借條拿到法院起訴?
根據民法典,債權人可以憑借條向法院起訴。具體流程是準備證據材料和起訴狀,證明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借條、轉賬明細等資料。起訴狀列明這些情況,向法院提交材料,交納訴訟費,法院出具相關文書受理。如果擔心對方財產轉移或者拖延,可以申請財產保全,提交相應的財產作為擔保。
因此,只有按照上述程序,法院才能受理借款合同糾紛案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壹百二十條起訴狀應當提交人民法院,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
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壹百二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法享有的起訴權。符合本法第壹百壹十九條的訴訟,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