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欠稅公告多久撤銷 補稅後欠稅公告會撤銷。《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稅務機關征收稅款,稅收優先於無擔保債權,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納稅人欠繳的稅款發生在納稅人以其財產設定抵押、質押或者納稅人的財產被留置之前的,稅收應當先於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執行。納稅人欠繳稅款,同時又被行政機關決定處以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的,稅收優先於罰款、沒收違法所得。稅務機關應當對納稅人欠繳稅款的情況定期予以公告。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二條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對偷稅、抗稅、騙稅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第五十五條 稅務機關對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以前納稅期的納稅情況依法進行稅務檢查時,發現納稅人有逃避納稅義務行為,並有明顯的轉移、隱匿其應納稅的商品、貨物以及其他財產或者應納稅的收入的跡象的,可以按照本法規定的批準權限采取稅收保全措施或者強制執行措施。第四十六條 納稅人有欠稅情形而以其財產設定抵押、質押的,應當向抵押權人、質權人說明其欠稅情況。抵押權人、質權人可以請求稅務機關提供有關的欠稅情況。 二、欠稅公告期限的天數 欠稅公告期限天數分不同情況: 1、企業或者單位欠稅的,是每個季度公告壹次; 2、個體工商戶或者個人欠稅的,是每半年公告壹次; 3、對於下落不明、失蹤的人員,則隨時公告。 這裏的欠稅不包括滯納金和罰款。公告需要在辦稅機關的場所或者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上公告。需要寫明欠稅公司名人、法人代表名字、身份證號、欠稅金額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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