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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救“鋼鐵僵屍”:寶鋼子公司被指強行介入地方企業重整程序

本報記者 萬笑天 北京報道

壹度被劃入“僵屍企業”行列的地方鋼企,在重整階段,迎來想要積極入場的巨頭,但最終,等來的卻是破產。搶救,被指責只剩“搶奪”未見“拯救”。

新疆金特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金特公司”)因嚴重虧損,向法院申請破產重整,始料未及的是,在開始重整半年後,寶鋼集團新疆八壹鋼鐵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八鋼公司”)卻要介入。由此重整程序被影響,最終重整未獲成功。2020年7月24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巴州中院”)裁定金特公司破產。

雖然錯過重整投資人招募,但自2019年12月,八鋼公司多次致函金特公司債權人委員會、管理人、巴州中院,希望能將其增加為金特公司重整投資人。金特公司的重整投資人寧波鑄疆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寧波鑄疆”)負責人張強(化名)說,八鋼公司私自致函債委會,進行了很多幹預,八鋼公司方面表示對金特公司的重整勢在必行,壹定要拿到。

寧波鑄疆方面認為,八鋼公司嚴重幹擾了重整進程,導致重整失敗。2020年6月,八鋼公司曾致函巴州政府稱,“若最終裁定終止金特鋼鐵重整程序,並宣告其破產清算,我公司有意通過拍賣方式受讓破產財產”,並做出承諾,將妥善安置金特公司職工、安排後續發展、置換產能等。

過剩的產能

金特公司前身為新疆和靜鋼鐵廠,是1969年國務院批準設立的三線軍工企業。2002年因技術和租金等困難進行了政策性破產,廣東南海市金特建材實業有限公司收購了該廠破產資產後,成立了新疆金特和鋼鋼鐵有限公司。2007年4月,新興際華集團公司出資控股,重組成立新興鑄管(新疆)金特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據《中國冶金報》報道,2010年之後,國內鋼鐵企業陸續擴建和新建產能,相關產能在2012年至2014年陸續釋放。2015年,鋼鐵行業市場形勢突變,使得疆內鋼鐵企業普遍減產甚至停產,產能利用率大幅下降到29%。為減少虧損,金特鋼鐵於2014年11月份進入限產、停產狀態,2015年4月份恢復生產,並於2015年11月份再次進入全線停產檢修。

從金特公司擁有的產能最大的高速線材產銷情況看,2011年產能由2010年的50萬噸擴張到80萬噸。但從2012年開始,高速線材的價格即直線下降,到2015年為1671元/噸,僅僅為2011年價格的48.16%。

自2016年開始,新疆鋼鐵行業積極推進產能過剩行業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重點以“去產能”為重點。在全國,鋼鐵行業興起兼並重組之勢,作為八鋼公司控股股東的中國寶武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武集團”),即是在2016年底,由原寶鋼集團有限公司和武漢鋼鐵(集團)公司聯合重組而成。

在此背景下,金特鋼鐵於2016年5月開始復產。然而,反復停產已使金特鋼鐵從根本上喪失了持續經營能力,只能依賴於生產線外包。從2015年到2018年,金特鋼鐵都在虧損。

2018年12月25日,金特公司以嚴重虧損、無法清償全部到期債務為由,向巴州中院申請進行重整。據《重整計劃草案》,根據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截至2019年4月30日,金特公司資產總額為10億元,負債總額30億元,資產負債率為298%。據張強介紹,金特公司當時還有職工1800多人。

法院批準後,2019年5月,金特公司管理人在全國企業破產重整案件信息平臺,發布金特公司重整案重整投資人招募公告。在截止日期前,僅有寧波鑄疆壹家單位報名,並按要求向管理人賬戶繳存了2000萬元投資保證金。2019年7月,經巴州中院批復,同意確認寧波鑄疆為金特公司重整投資人。

作為金特公司的第二大股東,上海坤翼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坤翼”)方面表示,2017年底,大股東新興際華集團公司將金特公司申報為國資委要求限期處置的“僵屍企業”,並就金特公司破產重整的可行性與當地政府進行探討,但重整資金及重整投資人均存在不確定性,企業依然沒有走出困境。2018年,上海坤翼聯合鑄山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同發起設立鋼鐵產業並購基金寧波鑄疆。

張強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寧波鑄疆方面與政府、法院見面後做了承諾,保證破產不停產,職工不下崗。因為鋼鐵企業近幾年進行供給側改革,對於安全、環保等要求提高,對壹個老企業來說需要面臨嚴格的檢查。在這個過程中,企業壹邊整改、壹邊開工,重整投資人及其關聯方已經投入了五六億元,維持職工不下崗,還有產能的存續。“政府、法院也多次跟職工開代表大會、開座談會,說確保重整壹定會成功,因為它具備重整條件,也有人來投資。”

強行介入的央企

然而八鋼公司的介入,打亂了原有的重整進程。2019年12月13日,八鋼公司致函金特公司債權人委員會、金特公司管理人表示,有參與重整的意願,並申請將其增加為重整投資人。2019年12月16日,八鋼公司再致函巴州中院,向法院申請將其增加為重整投資人,並認為新增重整投資人並不違反《企業破產法》。

據張強介紹,大約在2015~2016年,股東新興際華想把包括金特公司在內的兩個鋼廠的股權,通過國家國資委無償劃撥給八鋼公司,八鋼公司當時沒有承接。因為新疆現在鋼鐵產能過剩,八鋼公司的鋼廠產能利用率在60%左右。

八鋼公司前身為新疆八壹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1995年,2007年7月25日,寶鋼集團成為其控股股東,公司名稱變更為寶鋼集團新疆八壹鋼鐵有限公司。

據《中國寶武報》4月17日報道,寶武集團董事長陳德榮指出,2019年八鋼公司為下壹步疆內產能整合做了大量準備工作,2020年八鋼公司完成疆內產能整合是重中之重的工程。

2020年1月,八鋼公司向金特公司管理人賬戶匯入2000萬元。寧波鑄疆方面認為,已經超過重整投資人招募的截止日期,管理人不能單方更換或追加重整投資人,管理人接受八鋼公司的2000萬元,違反了《招募公告》以及《重整投資框架協議》。壹個月後管理人將八鋼公司的2000萬元資金退回。

此時,金特公司債權人會議對重整計劃草案進行第壹次投票表決。金特公司出資人、債權人分為6組,分別是職工債權組、稅收債權組、小額債權組(債權金額≤20萬元)、優先債權組、出資人組、普通債權組(債權金額>20萬元),其中有3組(優先債權組、普通債權組、出資人組)未表決通過。

2020年3月27日,八鋼公司向巴州中院致函表示,願與寧波鑄疆以聯合重整的方式推進工作。在此期間,八鋼公司與寧波鑄疆進行了多次溝通,希望能達成***識,成為聯合重整金特鋼鐵的壹致行動人。

就合作方式,八鋼公司提出的建議是,以裁定通過的重整計劃草案和實際發生額,其支付不低於51%的重整投資費用,相應占有重整後金特公司不低於51%的股權比例,由寧波鑄疆承擔剩余的重整費用,並對應持有不高於重整後公司49%的股權。

張強說,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經過多輪會談,壹直談不攏,八鋼公司始終要以絕對主導地位介入重整。當時寧波鑄疆方面提出,可以行業合作,要通過市場化原則,其次不要幹預司法,可以等重整完成後,雙方進行市場化的合作,各自發揮優勢。

裁定破產

調整過重整草案計劃,第二次表決前,5月2日,八鋼公司向巴州中院致函稱,其再次申請成為金特公司破產重整投資人,希望巴州中院同意由其主導重整金特公司,並申請暫停重整計劃草案的第二次投票表決。

之後寧波鑄疆委托多名法學專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金特公司重整投資人的招募程序已經結束,不得隨意重啟招募程序。

“後來八鋼轉而跟地方政府、法院提出,如果金特公司破產清算,他們願意來承接所有的資產、安置人員,並且投資。”張強說,其實八鋼公司僅僅承諾要給地方政府投資,但後續具體怎麽投、清算後資產怎麽交給八鋼公司,都沒有具體的方案,破產清算後,職工很關心有沒有具體安置方案。

《重整計劃草案》第二次表決後仍有兩組債權人未通過。6月12日,八鋼公司致函巴州政府表示,因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計劃草案》未獲得通過,現待巴州中院審查後作出裁定。“若最終裁定終止金特公司重整程序,並宣告其破產清算,我公司有意通過拍賣方式有償受讓破產財產。”

7月22日,八鋼公司就其6月12日的函再回復巴州中院,對前述函件補充說明了如何解決金特公司產能的核定和存續、產能置換的地區、職工安置等問題。

7月24日,巴州中院裁定,終止金特公司重整程序,宣告金特公司破產。

據裁定書,6月3日,金特公司管理人向法院稱,因《重整計劃草案》經債權人會議兩次投票表決,有兩組未通過,所以金特公司《重整計劃草案》未獲表決通過。但管理人認為,金特公司重整投資人的招募及確定、重整計劃草案的形成及表決符合相關規定,且金特公司重整計劃草案符合《企業破產法》規定的法院批準條件,請求法院批準提交的重整計劃草案。

法院認為:“債權人會議未表決通過《重整計劃草案》的,人民法院應當審慎適用企業破產法第八十七條第二款,不得濫用強制批準權。”在金特公司重整案中,普通債權組的債權人人數及債權金額,在金特公司負債總額中占主導地位,在兩次投票表決中,普通債權組中,同意票所代表的債權額比例偏低(6.4%),與廣大債權人的期望不符,不利於維護廣大債權人的合法權益,且金特公司原出資人組亦不同意對其權益調整的方案,所以巴州中院對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計劃草案不予批準。

寧波鑄疆方面認為,《重整計劃草案》獲得了1529家債權人的同意,占債權人總人數的90.96%,表決結果達到了破產法中關於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草案》的要求,巴州中院可以依據保護 社會 利益和當事人的根本利益的原則裁定批準重整計劃草案。這也符合最高院關於“加強破產審判工作、推動市場主體及時救治”的要求。

八鋼公司審計部、法務部副部長姜旭海告訴記者,所有的程序都是依據破產法的流程和規定來走的,所以法院這塊也是按照法律程序走的。對於金特公司破產後的下壹步行動,姜旭海表示,不清楚具體的決策,如果要參與,也會按照它進入到破產清算程序,合法合規的流程來操作。記者多次撥打了八鋼公司董事長肖國棟、八鋼公司總會計師陳海濤的電話,均未能接通。

目前,金特公司已向新疆高院提出申訴,請求撤銷巴州中院的破產裁定,依法裁定通過重整計劃草案或發回重審。申訴狀中提出,按照重整計劃草案,金特公司各方債權人可獲得全額清償或明顯高於清算狀態下的清償比例,而企業破產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按照重整計劃草案普通債權獲得的清償比例,不低於依照破產清算程序所能獲得的清償比例,對出資人權益的調整公平、公正即可,未要求普通債權人組、出資人組壹定要通過重整計劃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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