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企業資訊 - 欽州:3月購房契稅補貼100%,放寬商品房價格備案範圍。

欽州:3月購房契稅補貼100%,放寬商品房價格備案範圍。

2月25日,廣西欽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於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購房人給予100%契稅補貼,放寬各類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範圍。

此次《通知》明確強化金融信貸支持,加大財稅支持力度,強化用地支持,進壹步優化房地產交易市場監管,進壹步優化政府服務。

對於消費者,新政提到,2020年3月1至3月31期間在欽州市購買新建商品住宅(含住宅、商業、辦公)的,契稅補貼比例在已繳納契稅的基礎上為100%;2020年4月1轉30,補貼比例80%。2020年5月1至6月30日在本市同級購買的,補貼比例為50%。

此外,根據發布的通知,只要在2020年7月1日至2月31日期間,在本市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契稅補貼比例在已繳納契稅的基礎上加50%。

2020年,醫護人員按實際繳納的契稅給予100%的等額補助。

值得壹提的是,這並不是欽州第壹次給予契稅補貼。2019年6月,欽州出臺《欽州市2019年6月至2月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契稅補貼政策實施細則》,其中提到,2019年6月至19年6月,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以已繳納的契稅為基數,6 5438+10月契稅補貼比例為80%,契稅補貼比例在購買新建商業、寫字樓的,按購房款的1%給予補貼,最高1.5萬元。

對於房地產企業,《通知》顯示,合理調整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範圍。即日起至2020年2月31日,市本級各區域、各類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範圍適當放寬。

“合理調整商品房銷售價格的備案範圍,即從現在起至今年年底的商品房項目,銷售價格的備案可以適當放寬。類似的規定減少了價格約束,使房企能夠主動調整價格。銷售空間的增加也有助於資金回籠。”知情人說。

《通知》還指出,合理加大對無良企業的信貸支持。對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於疫情的企業,不抽、不斷、不壓貸款。通過完善貸款展期政策,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合理延長貸款期限,適當降低貸款利率,切實降低利率,支持企業有序恢復生產經營。

同時,因疫情防控造成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延期繳納。

在用地支持方面,通知指出,降低土地競買保證金比例,放寬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期限,前置不動產登記手續,即從即日起至疫情防控解除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競買保證金比例統壹確定為起始價的20%;對於出讓土地,用地單位應在出讓合同簽訂後3個月內支付土地出讓價款的50%,余款可分期支付,最長支付期限不超過1年。

《通知》還要求優化房地產交易市場監管,階段性降低預售資金重點監管額度,階段性放寬預售許可形象進度要求,合理調整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範圍。

《通知》指出,將階段性下調預售資金重點監管額度。即日起,對已實施資金監管的項目,項目預售資金重點監管額度可下調至現行標準的10%;分階段放寬預售許可的形象進度要求;延長工期和交付期,不計違約責任。

以下為全文:

欽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秦征辦規[2020]第1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直各委、辦、局:

為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壹、加強金融信貸支持

(1)加強信貸支持,穩定信貸投放。鼓勵金融機構充分利用各項政策措施,合理加大對房地產企業的信貸支持。金融機構未雨綢繆,及時掌握企業信息,優化信貸流程,對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疫情影響的企業,不貸、不斷、不壓貸。通過完善貸款展期政策,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合理延長貸款期限,適當降低貸款利率,有效降低收費和利率,支持企業有序恢復生產經營。(責任單位:市財政局、人民銀行欽州中心支行、欽州銀監分局、各金融機構)

(二)延遲繳納住房公積金,降低繳存比例。因疫情防控造成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可以申請階段性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或者緩繳;疫情防控期間,單位緩繳住房公積金,並在疫情結束後的次月完成繳存的,按正常繳存受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責任單位: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3)合理調整逾期信用記錄,切實保障公眾征信相關權益。對在新冠肺炎因感染住院或隔離,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與疫情防控,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還款的,可提交相關逾期貸款,無逾期記錄,已提交的可調整。對因疫情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個人和企業,信貸政策要適當傾斜,合理調整還款安排。在此基礎上,應根據調整後的還款安排提交信用記錄。(責任單位:中國人民銀行欽州中心支行、欽州銀保監分局、各金融機構)

第二,加大財稅支持。

(壹)依法給予稅收減免,辦理延期納稅申報和延期納稅。2020年6月5438+10月1日至7月31日期間,因疫情原因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納稅人,經納稅人申請,由稅務機關依法延期辦理;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按時納稅的納稅人,經納稅人申請,稅務機關應依法辦理延期納稅。到疫情結束時,受疫情影響繳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減免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二)實行契稅補貼。20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在我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含住宅、商業、辦公)的,在已繳納契稅的基礎上,給予100%的契稅補貼。65438年4月至2020年4月30日在我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含住宅、商業、辦公)的,在已繳納契稅的基礎上,給予80%的契稅補貼。2020年5月1日至6月30日在我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含住宅、商業、辦公)的,在已繳納契稅的基礎上,給予50%的契稅補貼。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2月31日,在我市購買首套本級新建商品住房的,以繳納契稅為基數,契稅補貼比例為50%。醫務人員在2020年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含居住、商業、辦公)的,按實際繳納的契稅給予100%的補貼。按照“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補貼資金由契稅入庫的同級財政承擔。(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

(3)延期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即日起至2020年2月31日,我市受疫情影響、施工企業選擇的開發項目,經企業申請,可延期繳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最長延期不超過自批準延期之日起6個月,並在竣工驗收前結清。(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第三,加強土地利用支持

(壹)降低土地競買保證金比例,放寬土地出讓價款繳納期限,提前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即日起至疫情防控解除,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競買保證金比例按起拍價的20%確定。對於出讓土地,用地單位應在出讓合同簽訂後3個月內支付土地出讓價款的50%,余款可分期支付,最長支付期限不超過1年。在繳納50%的土地出讓價款並簽訂承諾書後,用地單位可提前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

(二)允許變更轉讓價款支付期限。19、12、1後出讓,且已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2020年3月31日前,用地單位出具承諾書,可按程序與市自然資源局簽訂變更協議,約定自變更協議簽訂之日起55438+0個月付清。(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

(三)辦理相關規劃許可手續。已簽訂土地出讓價款分期支付合同的建設單位,可持網上掛牌出讓交易確認書、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已支付至少50%的土地出讓價款票據等土地權屬證明材料,提前申請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第四,進壹步優化房地產交易市場監管

(1)分階段降低預售資金重點監管額度。即日起,對已實施資金監管的項目,項目預售資金重點監管額度可下調至現行標準的10%。新支付的預售資金不受資金監管,可全額用於支付施工進度或購買材料、設備等資金。疫情防控解除後,將恢復原有的資金監管制度。

(2)分階段放寬預售許可證的形象進度要求。即日起至2020年6月65438+10月1,已領取施工許可證的樓棟施工受疫情影響的,申請預售時按投資額調整形象進度,預售部分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項目總投資的25%以上。(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工期和交付期順延,不計違約責任。受疫情影響,已出讓土地延期復工,無法按期完工。竣工時間相應順延,疫情防控期間不計算違約責任;對不能按期竣工驗收交付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交付期限順延。(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

(4)合理調整商品房銷售價格備案範圍。即日起至2020年2月31日,市本級各區域、各類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備案範圍適當放寬。(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五、進壹步優化政府服務

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要進壹步提高項目審批效率,簡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加快項目開發建設和銷售中的土地、規劃、建設、交易、登記等業務審批速度;全面推行“無會”審批,普通住宅小區房地產開發項目規劃方案審查不再納入市規劃委審議。我們將通過“告知承諾制”和加強事後監管來加快辦理手續。(責任單位:市行政審批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相關部門)

不及物動詞其他事項

其他涉及企業社會保險費用、金融、土地、穩定就業、降低租賃成本、水價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應按照《欽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幫助中小企業應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克服困難穩定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桂〔2020〕1號)和《欽州市自然資源局關於印發保障自然資源要素強化支持打贏疫情防控封鎖促進經濟穩定增長的通知》要求,

欽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2月24日

  • 上一篇:企業如何低成本精準獲客 精準營銷獲得客戶 資源?
  • 下一篇:全國法院執行查詢網絡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